[财讯网]思念食品不合格检测结果在四个月之后才公布,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消费者不能提前做出防范,这样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已经失去了预警作用。
继“细菌门”和“创可贴汤圆”事件之后,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再被查出问题食品,旗下两款产品“中华面店西湖棠菜猪肉包”和“猪肉煎饺”被检出过氧化值不合格。“思念食品不合格”事件的出现,对“细菌门”之后还未走出信任危机的速冻食品行业带来新一波冲击,消费者在对国内速冻食品行业安全表示担忧的同时,也将更多的目光投在有关部门对相关产品检测结果的公布时间上。
根据思念的官方声明,2011年12月1日,惠州工商局对上述两产品进行抽检,并判定过氧化值超标,思念食品于12月21日提出复检申请。时隔两个月之后,2012年2月,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才对同一批次产品进行复检,仍然判定过氧化值超标。直至4月25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才将检测结果公之于众。从知晓检测结果到公布,长达四个多月,在此期间,相关部门为何连一个相关的说明都未做出呢?而截止到结果公布之时,不合格产品有无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数量又是多少?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问题产品被检测出以后不做公布,导致消费者无从知晓问题产品的信息,从而不能做出防范,这在很大程度上了侵犯了消费者得知事实真相的权利。而不仅如此,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告,也是监管部门的义务,如此的行为有隐瞒真相的嫌疑,更是渎职的行为。而纵观中国食品安全的发展历史,类似的事件无独有偶,2011年蒙牛牛奶被检出含致癌物,问题批次产品的抽查时间为10月,然而公布信息却在12月24日,从知晓检测结果到公布,这个过程也长达二个多月,这期间,消费也同样毫不知情。
针对相关部门检测结果的滞后公布,有业内人士曾作出过说明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是依据国家法定程序而来,在第一次检测结果出来后,还需经过复检、审核、汇总分析、公布等过程。而倘若屡次“姗姗来迟”的检测公示,真的是中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所致的结果,那么,笔者不禁想说,这样的法定程序不守也罢。如果非要遵守程序,继续剥夺消费者在检测公示之前的知情权,这样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就已经完全失去了预警作用。而历数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是被媒体抢在监管部门之前爆出,也更是证实了这一点。据此,所谓的监管系统所发挥的只是一个善后功能,而倘若连所谓的善后都做不好,那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贾芳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