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迪凡
欧盟企业如果认为在第三国政府采购中受歧视,可提出申诉并由欧委会展开调查,根据裁定结果,欧盟将可以拒绝来自此第三国的企业的出价
在酝酿近一年之久且几次出访北京均无功而返后,欧盟准备在本月21日推出一项旨在修改现有欧盟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提案,其核心内容在于限制某些国家企业参与竞标欧盟政府采购项目,敦促以中印为首的国家对欧盟企业开放其国内政府采购市场。
这项具有争议性的建议是由欧盟内部市场委员米歇尔·巴尼耶和欧盟贸易委员卡洛·德古赫特共同拟定的,其中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要求是:欧盟企业如果认为在第三国政府采购中受歧视,可提出申诉并由欧委会展开调查,根据裁定结果,欧盟将可以拒绝来自此第三国的企业的出价。
“如果上述第三国一再歧视欧盟企业,欧盟委员会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限制该第三国企业并有效地关闭一部分欧盟采购市场。”一名欧盟委员会发言人透露。
针对中国的提案
“该程序将仿照现有的反倾销诉讼程序。”欧盟内部市场委员巴尼耶的发言人尚雨果斯表示。
根据欧盟方面给出的数据,欧盟的公共采购合同占欧盟GDP的19%,约为2万亿欧元,其中有3520亿欧元的市场向非欧盟企业开放。相比之下,日本和美国在这方面的规模却小得多,其中美国开放的市场规模在1780亿欧元左右,日本则仅有270亿欧元左右。
事实上,欧盟考虑出台政府采购限制规定可能主要针对的是中国。“该项提议将允许欧盟区别对待那些同欧盟之间有GPA协议或者没有的国家。”巴尼耶早先表示,“典型的来说,就是(欧盟)同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区别。”
美国与日本、欧盟同属于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成员。去年12月中旬,在日内瓦参加WTO会议的各成员贸易部长宣布,在克服了欧盟同日本间的分歧后,他们成功修订了42个成员之间的GPA,这其中包括了全球较大的经济体:欧盟、美国、日本以及韩国,这些国家必须对外开放例如电信等新的行业,进行公开招标性质的竞争。
目前中国还不是WTO下GPA协定的成员:GPA于1996年生效,是一项具有排他性的多边协议,即GPA成员国仅向签字国开放,而非所有WTO成员。
在新达成的GPA协议中,面向国际竞争开放的整体公开招标价值达到了6000亿欧元,然而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都还没有签署新协议。对于中国来说,其中一个原因是欧美官员对于中国所提供的市场准入不满。
今年1月访华期间,巴尼耶就GPA问题与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再次交换意见,尤其是关于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最新方案,并在当时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我们现在对于上述协议已经有了一个更好的框架,现在中国必须表明是否愿意按期行事。”
不过,随后一系列的事件宣告了欧盟方面的调解并未宣告成功,特别是在今年2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首次将412款公务车采购入选车辆全部指定为自主品牌后,欧盟经受了更大的来自欧盟企业压力。
中国欧盟商会当时认为,工信部《意见稿》中列出的汽车型号都仅限于国产自主品牌,此举将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均排斥在外。该市场需求预计每年约在100万辆汽车。
欧盟成员国意见不一
上述GPA保护措施正中法国总统萨科齐下怀。面对选战,萨科齐曾说过:“欧洲所有GPA市场都向一些国家开放,然而他们却不向欧洲开放,这正常吗”
“我要求商业谈判的规则更为互惠。”萨科齐说,“如果亚洲某些国家不想将自己的公共采购市场向欧洲公司开放,我们必须明确提出是否应继续向来自这些国家的公司打开欧洲公共采购市场的问题。”
对于这是否属于贸易保护主义的质疑,萨科齐表示并非如此,因为这讲究的是“互惠”。
不过欧盟限制政府采购的提议尽管得到了法国的支持,但在欧盟成员国内部仍然存在巨大争议,英国、荷兰以及瑞典等以自由贸易为传统的国家就不认同这项提案。
英国常驻布鲁塞尔代表的发言人威廉姆斯表示:“英国主张开放市场。”这种表态预示着英国对该提案持反对意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官则表示:“我们不知道这是否会奏效,且这份提议可能会导致来自目标国家针锋相对的回应。”(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