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堃)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获悉,漳州台商投资区日前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成为“国字号”台商投资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漳州台商投资区成为漳州继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第三个享受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的区域。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文件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对台交往的优势,把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为海峡两岸产业深度对接的集中区域、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
漳州作为台商投资集中区、台胞主要祖籍地和台湾文化主要发祥地,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漳州的重要使命,是漳州市全面贯彻《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的重要举措。在2003年,漳州就已启动台商投资区的申报工作。2009年,省委八届六次全会通过的《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先行先试,从服务海西建设的大局出发,全力推动各项工作。
漳州台商投资区位于漳州、厦门城市联盟的连接点角美,毗邻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是规划中的漳州次中心城区。面对台湾,距台北、台中、高雄约300公里,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漳州台商投资区是福建省最早开发的外向型工业区之一,已培育形成电子光电、汽车制造、金属材料、食品加工、纸制品五大产业体系。目前,区内拥有台资企业157家,台塑、统一、泰山、灿坤、长春化工和福贞等一批台资大项目落户,发展良好。2011年,台资企业的规模工业产值达259.8亿元,占全区规模工业产值的73%,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随着厦漳同城大道等一批厦漳同城化先行项目相继启动,漳州台商投资区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将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南部最具投资潜力的重点区域之一。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台商投资区作为漳州全新的发展区域,将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按照市委提出的“打造对台先行先试‘试验田’、厦漳同城化‘桥头堡’和漳州发展‘排头兵’”的要求,解放思想、乘势而上、展示作为,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拓展、重大项目引进、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区域发展步入快步提升、快速跨越的新阶段。
据悉,国务院还同时批准设立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并批准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此前,国务院于1989年批准设立了福州、海沧、杏林台商投资区,于1992年批准设立了集美台商投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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