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底,陈先生在光大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光大银行同赢八号的理财产品,为期2年。因为产品亏损严重,2009年8月产品到期后又顺延一年,今年8月1日到期后,累计亏损18%。
“合同到期后,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允许,只是在网站上公告后,光大银行即自行决定延期一年。按照合同法,在履行期间如果要变更合同,双方必须确认一致才可变更。按照银监会规定,信息公告要送达当事人本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延期难改18%亏损
据陈先生的介绍,2007年7月底,本来是到银行去存钱,而工作人员告诉他有款产品风险小,回报高,而且是销售的最后期限,希望陈先生能购买此产品。陈先生也认为这些钱暂时不用,索性就全额出击购买了“同赢八号”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此产品应于2009年8月1日到期,去年8月中旬陈先生急需一笔钱,到银行取钱,而被工作人员告知产品赎回拖延一年,陈先生很是气愤,要是赎回肯定会损失很多钱,索性就等到了今年8月1日到期,没想到还是赔钱。
而遭遇同样亏损经历的杨小姐告诉记者:“在去年亏损后我问银行有何解决方案,银行要求我转移到其它产品,但是,银行在产品转移的时候,故意把结算净值选择上个月比较低的一个给储户。而且,事前没有告知,因为结算公式比较复杂,绝大多数储户可能现在都蒙在鼓里。”
“我也是在事后才发现的,一个简单的产品转移,我就亏损了9000元,找到银行时,起先银行是百般狡辩,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储户身上。之后,虽然认错却不赔钱,居然说我们银行有一些餐饮行业的优惠券,我们找一些大概2000元的优惠券给你就算了事。”杨小姐无奈地说。
郭田勇表示:“银行的理财产品许多类似于基金产品,但是,却不像基金每日公布净值,赎回结算的时候也不像基金产品那么明确,总是有些暗箱操作。”
据悉,“同赢八号”这款产品计划到期日为2009年8月1日,但是在2009年1月,光大银行发布调整公告,基于政策面利好因素的刺激,A股市场开始探底回升,对“同赢八号”进行了延期1年,但是在延期的一年内,A股整体处于下跌,跌幅超过20%,这也致使产品并未如当初所想,而是净值继续下跌,以致到期累亏18%。
“看不懂的产品不要买。越是新颖的理财产品,越是要谨慎;越是厚的合约越不要急着签,尤其要注意风险提示部分和小的浅色字体。看懂产品说明,搞清楚风险是买产品最根本的前提。”工行理财师杨艳认为。
- 2011-12-26中国光大银行正式涉足私人银行领域(图)
- 2011-12-22光大银行拟发70亿元次级债
- 2011-12-20H股市场北风紧吹 光大银行赴港上市或推迟
- 2011-12-13中资银行跑马圈地 光大银行进军私人银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