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个股信息精粹
(一)公告点评:粤电力A(000539)拟注入控股股东电力资产
事件: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如下资产:广前LNG电厂60%股权、惠州LNG电厂35%股权、石碑山风电40%股权、平海电厂45%股权、红海湾电厂40%股权、台山电厂20%股权以及燃料公司15%股权,这些资产的评估价值746,292.55万元,作为对价,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558,022,025股,发行价为4.79元/股。
神光分析:
1、公司控股股东粤电集团为减少与粤电力的同业竞争,拟将电力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将成为粤电集团旗下的唯一境内发电资产运作平台。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金额746,292.55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16,575.42万元的73.41%。
2、股票交易均价即4.79元/股,作为向粤电集团发行股份的价格。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均值为19.57倍,中值为20.78倍。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为4.79元/股、201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收益0.28元/股计算,本公司市盈率为17.10倍,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均值19.57倍和中值20.78倍。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为4.79元/股、按照201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3.65元/股计算,本公司市净率为1.31倍,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均值1.77倍和中值1.55倍。
3、根据普法审计数据,交易完成后,201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将分别增长71.22%、52.38%和27.01%,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得以显著提升。粤电集团剩余部分发电资产由于目前暂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而尚未注入本公司,在未来满足条件下仍将注入上市公司。
(二)公告点评:上海钢联(300226) 入围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事件:上海钢联于2011年11月21日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出的《增值税纳税人认定结果确认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司的扩围试点服务事项已列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2012年1月1日起(所属期)起按《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神光分析:
1、上海钢联是我国领先的从事钢铁行业及相关行业商业信息及其增值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综合运营商。主营业务是以钢铁及相关行业信息服务为基础的B2B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旗下运营“我的钢铁”网、“我的不锈”网、“我的有色”网、“我的能源”网、“搜搜钢”网五大网站。公司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钢铁行业及与钢铁行业密切相关的能源、矿业和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市场基础信息和行业深度研究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企业宣传推广、商情发布和搜索、会务培训等增值服务。
2、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3、公司称目前《实施办法》细则暂未公布,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明确。不过公司属于传播与文化产业中的信息传播服务业,可能享受6%最低的增值税率。不过公司的毛利率较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估计对业绩影响有限。
4、简单估算,公司目前股价对应10-13年PE分别为:33X,25X,19X,估值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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