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能源频道讯(邵金福、辰阳)在辽宁省朝阳县,位于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里,一副县长负责的朝阳北方兄弟资源有限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年产13万吨镍铁项目。然而政府相关部门却为其建设一路开绿灯,并在未交齐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近日,中国网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据了解,辽宁省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是朝阳县以镍锆锰产业集群为依托,于2009年7月开始打造的重点经济产业园区,规划面积44.8平方公里。朝阳北方兄弟资源有限公司镍铁项目于2010年3月动工兴建,项目总投资为2亿元,占地162亩。记者在现场看到,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用电输送线路正在架设。厂区施工人员告诉记者,只要电力设备调试正常,项目即可投产。
即将投产的冶炼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的情况怎么样呢?
在朝阳有色金属产业园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称,北方兄弟镍铁项目是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相关手续都已经办结。为了解除中国网对该项目手续是否齐全的疑问,他说,毕竟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是县里的赵晓宏副县长。
为了进一步核实该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在朝阳县环境保护局,该局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的郭副局长告诉中国网,这个项目的环评工作正在进行,暂时没有办下来。
既然如此,该项目为何可以经过施工并建设呢?该局管理股的李股长说,按照现行的环评法规定,未经环评的建设项目是不能擅自动工建设的。目前环保局已经对项目下达了停工告知。但当中国网表示要求看告知书时,郭副局长以监察大队负责人不在局里为由,婉言谢绝了中国网的要求。
没有办理环评审批,园区管委会却谎称“相关手续都已经办结”,这里所指的相关手续是否包含了项目的用地审批呢?记者又来到朝阳县国土资源局,在局办公室于主任的配合下,中国网调查得知,北方兄弟镍铁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土地招拍挂程序并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只是因为企业土地出让金未缴纳齐,土地证一直没有发给企业。
走访中,中国网了解到,管委会工作人员所提到的赵晓宏副县长,主抓全县的环保、土地等工作。而作为“项目负责人”,对于所负责项目未做环评即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是不是清楚呢?但遗憾的是,经过多次努力,截止记者发稿前,记者也未能联系到这位副县长。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然而在朝阳县,投资2亿元的北方兄弟镍铁项目不但被“批准”建设了,而且即将投产,放水通行的背后,谁又该给自然环境一个完美的承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