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建设,原本是为了解决生活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但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陕西一些地方在进行廉租房分配过程中,却采取了要求租户预交大笔租金或房款的方式,使得廉租房变成了“连租房”。而廉租房“乱收费”现象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在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困境。
廉租房收取大笔费用
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才能入住廉租房。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日前在廉租房分配中的这一做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2011年3月28日由洋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廉租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提出:由房管局负责,对已建成的长乐苑、南环路廉租住房采取一次性交纳30年房屋租金的方式进行分配。
长乐苑、南环路是洋县新建的两处廉租住房。据洋县廉租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房管局副书记李志军介绍,此次配租的廉租房是南环路1栋、长乐苑小区2栋楼,共180套房。房屋面积为每套50平方米,核定平均租金为2.5元/平方米。
4月25日,洋县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摇号确定了180个承租户。每月只花100多元租金就可搬入新居本是好事,但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却让许多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一位承租户就表示,自家获准配租的廉租房年租金为1700多元,30年就是5 .3万元,再加上储藏室的租金,需要一次性交纳6万余元。
无独有偶,在同属于汉中市的南郑县,日前在“北苑居”、“阳光新居”两个廉租住房项目分配时,也要求申报家庭每户预交房款5万元,逾期未办理交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而地处陕北的绥德县在进行该县廉租房二期项目200多套住房分配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需先交纳5万元押金,然后领取登记表填写信息,待审核通过后,交纳的5万元将会转为租金。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认为,廉租房本来是国家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一项惠民举措,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廉租房分配过程中采取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做法,无疑给低收入家庭造成了额外负担,有违保障性住房作为民生工程的初衷。
“乱收费”缘于资金短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在廉租房分配环节采取“乱收费”的办法,主要根源在于其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当前我国廉租房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其资金来源是中央和各省补助一部分资金,其余部分由市、县等地方政府配套解决。由于近年来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使得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大大增加,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无力承担配套资金,便想通过提前收取租金或者房款的办法来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的困境。
在采取一次性收取30年租金做法的洋县,当地有关部门表示,采取这一做法是无奈之举,是当地无力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的结果。记者在洋县房管局了解到,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2008年至2010年,洋县需建设廉租房4.3万平方米,2011年也要建设3.5万平方米,共1400套房屋,建成后可大大缓解当地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审计确定,洋县廉租房工程建设造价为1331元/平方米,这个价格约为当地同地段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一半。建设资金中由中省补助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地方配套解决。
洋县房管局副书记李志军说,目前洋县征地和建设资金缺口巨大,仅长乐苑小区的12栋楼资金缺口就高达3000万元。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洋县的廉租房建设项目时常停工,给按期交工造成很大困难。相关工程已经拖欠了几百万元征地款,还拖欠1000多万元建设工程款,虽然有关部门也想了很多筹钱的办法,但都难以实施,只能用欠款的方式勉强开工。
李志军说,配套资金不到位,仍是廉租房建设最大的症结。而经过县政府相关部门讨论的一次性收取30年房租方案,则可在这次180套廉租房分配中收回资金约1000万元,能够大大缓解资金紧张问题。
而在收取5万元押金的绥德县,有 关 部 门 表 示 绥 德 县 廉 租 房 建 设2011年的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每平方米500元,省级财政补贴每平方米400元,市级财政补贴每平方米100元。廉租房本不应向住户收取费用,但绥德财力不足的现状迫使政府只能采用这种“租售并举”的方式建设廉租房,否则这项惠民工程就无法实施。
资金困局急需破解
陕西省一些地方出现的廉租房乱收费行为,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和关注。目前这些乱收费行为都已经得到了及时纠正,有关部门违规收取的费用也已全部清退,但如何破解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方面的困局仍值得深思。
2011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各地对其推进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在此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2011年初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陕西省各级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需求总量达300亿元左右。
在陕西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47.43万套,是2010年的2.5倍。这47万多套保障房建设总投资约776亿元,其中中央和省里的补贴在80亿元左右,市县配套资金大约在100亿元左右,另外600多亿元需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筹措。
虽然陕西省加大了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安排力度,但许多基层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配套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目前2011年中央补助陕西省资金已经全面到位,其中新建廉租房资金8.78亿元已下达各市,其他资金正在按程序下达。省级配套的32.96亿元资金已经筹集到位,将按投资计划陆续下达至项目,但目前各个市县的资金筹措仍比较缓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陕西省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大部分市县属于吃饭财政,所以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市县落实困难。按照陕北每平方米1500元,陕南每平方米1300元,西安每平方米2400的建安成本测算,除中央补助500元,省级补助400元和少数市级配套的100到200元外,县级还需支付土地划拨后的补偿整理费用及剩余建安费,资金配套压力较大。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认为,陕西一些地方政府对廉租房提前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反映出一些基层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在当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筹措难题。事实上,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在建设廉租房过程中面临的最主要障碍就是资金问题,对此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资金筹措上予以一定的支持和帮助,防止这种“病急乱投医”的情况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