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党内开展的一项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从新青海建设的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紧紧抓住经常性这个根本,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扎扎实实将省委提出的“三个干事”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
经常性工作贯穿党的全部奋斗历程。高度重视并坚持不懈地做好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创先争优活动只有立足于做好经常工作,紧紧抓住经常性这个根本,才能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胡锦涛同志强调:“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指导作用。在这方面,邓小平同志关于党的建设“重要的是做好经常工作”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启示我们:
第一,想事情、做决策、抓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服务中心工作与履行岗位职责的关系。实现科学发展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工作目标,是当前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中心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单靠某个地区、某个部门的力量就可以完成的。但没有个体的努力,就形不成整体的力量。具体到一个班子、一支队伍、一个干部,就是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成,就是要在党和人民要求的各个方面创先争优,本职工作做不好,一切无从谈起。
第二,党的全部工作包括创先争优工作必须立足于做好经常工作,核心是处理好集中教育与经常工作的关系。什么是党的建设的经常工作?就是党要“特别负责做的特殊工作”,就是中央反复强调的“党要管党、党要治党”的基础工作。围绕“特别负责做的特殊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适时开展集中教育,是“党要管党、党要治党”一种重要形式。但集中教育离不开经常工作,“大量的日常工作是基础,突击运动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才最可靠。”“要积极寻找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探索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第三,干事创业必须尊重科学精神,讲求科学方法。创先争优的“创”和“争”,不是任意的“创”和“争”,而是在尊重规律基础上的“创”和“争”。由于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下,不同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难免存在各种差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个人素质也难免参差不齐,要永葆先进性,就必须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紧扣现实紧迫课题设定更加具体实在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切实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道、成事之基,牢牢掌握创先争优的主动权;必须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要善于弹钢琴,集中力量抓好制约全局的牛鼻子;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表面文章和假、大、空现象,真正做到对待任何事情都诚心诚意、尽心尽力、一干到底,一“创”到底、一“争”到底。
总之,立足于做好经常工作,切实把经常性的特征和要求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既是党的建设成功经验的历史昭示,又是我们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遵循。只有紧紧抓住经常性这个根本,才能把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才能为党的建设注入新的动力,才能使党的建设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