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缘起近日,“月饼税”、“加名税”等在社会上吵得沸沸扬扬,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缘何在民众中产生如此大的反响?值得深思。其实,从近年民众对个税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的高度关注,到近日对“月饼税”、“加名税”的争论,无不反映了民众的“税感焦虑”,尤其在当前通货膨胀比较严重,购买力日见缩水,且国家税收年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希望税负尽可能轻些,也在情理之中。究竟民众的“税感焦虑”背后反映出什么问题?如何消除民众对税收的焦虑?本专栏特约专家探讨。
建设和谐税收关系任重道远
要从根本上降低甚至消除纳税人的“税感焦虑”,一方面要继续推进我国的市场化进程,让民营企业真正成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体;另一方面,改革税制
□林 江
在现代社会,没有人会怀疑税收的必要性,也不会有人说税收没有功效。只要政府有存在的必要性,就离不开税收,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道理。既然如此,本不应产生所谓的“税感焦虑症”。其实,外国的税务机关也有对非现金收入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进行征税的,但是却很少听说外国人抱怨“他们被征收‘月饼税’了”。既然能够让民众产生“税感焦虑症”,说明我们的税收或者税制肯定存在问题。而所谓的焦虑,正好说明人们对于他们要承担的税负以及税收的发展趋势心中没数:今天征收的是“月饼税”,明天不知是否还要征收“贺年糖果税”;今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免征(而非不征)“加名税”,但是说不定明天税务机关又会宣布依法征收。纳税人无所适从。这从一个角度看,似乎近年来税务机关致力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努力和付出并没有完全得到纳税人的肯定和支持,建设和谐税收关系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继续推进市场化进程,让民营企业真正成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体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央政府作出了转方式的战略决策,以“拉动内需”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政策措施。相应地,中央政府也作出了结构性减税的部署,包括推出针对减轻企业税务负担的“增值税转型以及增值税扩围”政策以及针对减轻个人税务负担的“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把九级超额累进制变为七级超额累进制”的个税修正案,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针对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进行了调整。应该说,这些税收政策措施还是得到人们的关心和积极回应的,否则,我们难以想象财政部关于个税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可以收到破纪录的23万条的评论和反馈意见。可是,即使收到数量众多的反馈意见,先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坚持个税费用扣除额为3000元,后才尊重民意提高至3500元一事;再加上北京、南京等地在个税修正案于9月1日生效的特别日子前夕冒出“月饼税”和“加名税”事情,使得人们对税收的焦虑感甚至恐惧感与日俱增。
“税感焦虑症”的蔓延从一个方面证明了,中央政府推出的一系列对抗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虽然使得中国经济“一枝独秀”,傲视全球,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做大了,民营经济相对地受到压抑。可是经济结构转型离不开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离不开居民扩大消费。在民营经济相对陷入发展困境的背景下,民间市场和民营企业掌握的资源不断减少,央企、国企掌控的经济资源越来越多,纳税人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信心不足。
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方向转变在“十二五”期间应有实质性进展
个人认为,要从根本上降低甚至消除纳税人的“税感焦虑症”,一方面要继续推进我国的市场化进程,让民营企业真正成为我国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体;另一方面,改革税制,包括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方向转变应该在“十二五”期间有实质性进展,以回应广大纳税人的诉求;再者,政府的预算体制改革,包括预算法的修正工作应该加快推进,以回应公众对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的要求;最后,税务机关无论是推出新税种或新的税收政策,还是对旧税种或者旧的税收政策作出新的解释,事前都需要做详细的公共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和评估;政策推出之后,也要向公众和纳税人作出合理的解释,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忧虑。
作者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