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困难群体 扶贫济困促公平
有人说,中国既富裕,又贫困。说她“富裕”,是因为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说她“贫困”,是因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排在世界100位左右,特别是还有一个庞大的贫困人口群体。按照人均年收入1274元的贫困人口标准线,到2010年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2688万,城市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还有2300多万人。对这些特殊困难群众给予更多的关爱,不仅是社会财富分配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持力度,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正成为党和政府促进分配公平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就业帮扶、生活救助、医疗互助等帮扶制度,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织密城乡低保网。社会保障既是生活保障网,也是分配调节器。要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十二五”期间,将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最低生活保障在较高水平上实现应保尽保。今后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困难群众将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社会保险法》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承诺的法律保证。《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并对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作出原则规定。《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对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筑牢多层救助堤。社会救助包括低保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应不断完善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建立城乡一体、覆盖全国、能够基本满足多种困难救助需求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打好扶贫攻坚战。201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启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我国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标准,逐步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生活水平和稳定发展能力,力争到2015年,使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