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补贴:雪中送炭惠民生
同样是涨价,不同群体的感受不同。涨价冲击最大的往往是困难群体,因为在他们的消费支出中,食品所占比重较大。可以说,他们的生活受物价上涨影响最深,也最需要给予帮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一个比较庞大的困难群体。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等,就有近9000万。化解物价上涨给百姓带来的影响,最迫切的就是为这个群体排忧解难,保障他们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及时发放补贴。当物价出现短期波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灵活性强、见效快。2010年,各地向城乡低保、优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每人每月10元—80元的临时补贴;2011年春节前,中央财政再次安排资金104亿元,向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了一次性春节生活补贴100元—180元。今后,价格临时补贴将逐步从不定期发放向逐月发放转变,这将更及时地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
提高救助标准。当物价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和时间时,国家会相应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2010年年底,我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51元、117元和246元,比2008年年底分别提高22.4%、42.2%和35.6%;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也从生均2000元提高至3000元。今后5年,我国城乡低保标准将年均增长10%以上。
建立联动机制。近年来,浙江、江苏等地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物价涨幅及时发放补贴、联动调整保障标准,取得了积极效果。2011年7月,联动机制已在18个省区市建立,到年底将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来。这将在物价上涨和困难群众生活之间,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波堤”。
浙江省实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2004年,浙江省建立并实施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与价格上涨幅度相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至2011年3月,已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12次,受惠人数达866.07万人次,累计发放价格补贴75893.03万元,有效缓解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
相关链接
1.《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