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是我们这一类型的党组织的最高准则”——毛泽东
1921年夏,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浙江嘉兴南湖的一条游船上结束最后一天会议。党的一大的召开,宣示了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
当时,考虑到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党的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
新生的中国共产党由此迈步,历经了90年风霜雪雨的考验。其间,党的中央核心领导层,对于实行集体领导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经过沉痛教训的洗礼,党的中央集体领导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980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袖观,向来不把领袖看作为个人,而是视为一个集体,或称领袖群”,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对《瞭望》新闻周刊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将集体领导作为一种根本的价值取向和党组织的最高准则。其间,积累了经验也吸取了教训。新时期,尤其是站在建党90周年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央集体领导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人民群众福祉的增进,更显至关重要。
探索、成型、成熟、曲折
接受本刊采访的多位党建专家表示,一个党领导体制的探索、建立和完善,绝非一夕之功。中国共产党的中央集体领导制度,也随着党的发展成熟而不断推进,其间经历了几大阶段。
第一阶段,1921年党成立之初~1935年遵义会议前。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并不成熟。陈独秀、王明等作为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曾经背离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使革命事业遭到惨痛损失。
然而此时中央集体领导也并非绝无建树。“1927年党的五大,确立了‘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总书记’的中央集体领导的基本体制”,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说,“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党中央集体领导体制的探索阶段。”
第二阶段,1935年遵义会议后~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这是中央集体领导体制逐步成型的时期。遵义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解决了党和军队的领导权问题,挽救了党和红军。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得到了共产国际的认可。毛泽东在回忆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历史时曾说:“六中全会是决定中国之命运的。”
第三阶段,1938年~1956年这长达18年的历史时期,被党建专家认为是中央集体领导体制最为成熟、辉煌阶段,是一段“闪亮的日子”。
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新的中央委员会。6月19日召开的七届一中全会上,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史称“五大书记”。毛泽东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国共产党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形成。
“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政治上成熟、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卓有作为。其后,结束抗日战争、迎接国共谈判、领导解放战争,‘五大书记’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达到了辉煌的阶段。”张希贤说。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7年,在中央集体领导下,进行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肃清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思想改造等五大运动,并顺利完成“一五”计划。
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强调要扩大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邓小平在八大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时指出:“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
“这一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党内民主建设稳步发展。荟萃了中央集体领导体制的闪光点。”张希贤认为。
第四阶段,从1957年反“右”扩大化直至“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个人领导实际上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也被鼓吹到了狂热的程度,最终导致党内民主乃至党的整个事业遭受严重挫折。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注重集体领导的党。这在党的各个历史时期不断强调健全完善党委制、反对个人独断等举措中,可以得出明确结论。”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陈雪薇对本刊记者说,“但是由于社会背景和时代条件的局限,以及领导人自身的素质、思想起伏、对情况判断的准确程度等多重复杂原因,中央集体领导的实践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曲折,走了弯路”。
“后伟人政治时代”
1986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总理克拉克西时讲道:“我们实行的是集体领导,有事情大家一块商量,我自己只起一份作用。”
吸取毛泽东晚年个人崇拜错误的教训,结束“文革”动乱、开创改革开放新纪元的邓小平,致力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力戒把个人放在一个不合适的位置上,特别着重于加强中央的集体领导制度,个人绝不追求凌驾于中央领导集体之上的绝对权威。
在此氛围影响下,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规定要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强调要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当时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分别通过了十三届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三个“工作规则(试行)”,中央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任务,也造就了不同的领导方式”,张希贤说,“在革命战争年代,如果没有伟人作为领导核心力挽狂澜,我们也没有能力迎接波澜壮阔的历史挑战。而随着新的历史时期到来,中央集体领导体制的健全和稳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的意义和作用就更显重要。”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越来越注重加强集体领导。十六大修订的《党章》,明确提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设立并坚持了定期的集体理论学习制度,至今共进行了73次政治局集体学习,每年春节过后的省部级“一把手”读书班也在中央党校按时举办。
曾为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的陈雪薇教授说,集体学习制度对保障领导集体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上原则立场的一致起到了关键作用,凝聚了领导集体的共识,“这是一种非常有特色的集体领导方式创新”。
2003年10月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起了示范作用。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这些都被外界评价为党内集体领导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
“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在以‘集中调研’的方式,强化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这也是加强中央集体领导的一种方式”,张希贤说。
“纵观十六届、十七届中央领导集体对集体领导制度的实践,可以说是忠实贯彻了党章关于集体领导的规定,忠实执行了中央(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授权,忠实遵守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忠实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干部6项基本条件严于律己、作出表率”,作为一位6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叶笃初教授感到,“当前的中央集体领导是历史上的最佳时期,从党90年发展历程来看,也是范例之一。”
集体领导制度化落地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央集体领导成就如此多的‘闪光点’,没有被坚持下来,除了党内有人出现骄傲自满情绪,更重要的是未能将集体领导制度化”,陈雪薇这样认为。
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是十分惨痛的,这促使邓小平从制度方面加以深刻反思。他曾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而“文革”之所以会发生,同样也是因为“民主集中制被破坏了,集体领导被破坏了。否则,就不能理解为什么会爆发‘文化大革命’”。所以,为了避免重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就首先“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
“中央集体领导制度化的首要之处,就是完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四大机构的工作规则、程序”,张希贤说。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年召开一次。中央委员会则实行“年会制”。“这是雷打不动的。很多人都观察到,三中全会‘出经济’、四中全会‘出党建’。每次全会都会就党和国家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叶笃初说,全会已有事先告知、表决制度等一整套程序和议事规则。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目前,政治局会议已形成每月一次会议的惯例。政治局常委会一般一至两周召开一次,中央书记处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叶笃初说,目前中央的议事规则已比较健全,且制度化、规范化。哪些问题应该常委会讨论,哪些问题应该政治局会议讨论,哪些问题应该全会讨论,都有明确规定。
在张希贤看来,中央集体领导体制的制度化还应涵盖两个内容。一是领导干部(省部级党政“一把手”、部长)任免的制度化,包括提拔、选举的制度化和任内监督的制度化;二是重大项目集体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化。
“正如小平同志所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我们的党中央也有起核心作用的同志。但在决策时,仍然会按照党章规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这是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个突出表现。”叶笃初说。
“很多人看到,十六届中央领导集体履职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提法替代了之前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张希贤说,这一微妙改变和实践传递出若干信息,可以说表明了党的中央集体领导未来发展的方向。“这将作为中国共产党特色的执政模式的一部分,在人类政治模式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叶笃初认为,目前的中央集体领导制度,本身已经包含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每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有年轻人进入,也有相对年纪大的同志退下来,这使中央领导集体形成了老中青结合的年龄梯队,符合传承接替的历史规律。这项成熟稳定的集体领导制度,对于一个即将跨越百年的政党而言,意义是非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