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的五点建议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促进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坚持把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现社会平安发展放在重要位置,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创建了“平安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为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力量,走出了一条靠人民群众共建平安、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之路。这一成功经验为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必须把促进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切实转变到以人为本上来。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就要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基础牢牢夯实在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上,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动力深深扎根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上,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目的时时定位在让人民群众共同受益上。尤其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官”与“民”的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切实把人民群众作为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主体力量,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必须把党的领导的积极性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是人民群众,党的领导的积极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作为基础和支撑。在直接涉及人的主体地位和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上,尤其需要把党的领导的积极性和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有利于社会关系协调和社会矛盾化解的新的发展合力。一些地方依托“平安协会”促进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探索“两个积极性”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典型性启示。从“平安协会”发展过程来看,既有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热情投入,又有各级党组织的精心呵护和强力支持;从“平安协会”组织基础来看,既离不开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这些人民群众中的杰出代表,又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后盾;从“平安协会”运作机制来看,既要靠各级“平安协会”积极主动地“冲锋陷阵”,也要靠各级党委统筹全局谋划对策。正是两个积极性的有机结合,产生了无坚不摧、无难不克、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协调发展的成效。
第三,必须充分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展和价值多元化趋势的日益强化,社会自治组织在促进社会管理与发展中的作用将愈益凸显。在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扶持和促进社会自治组织的成长,给社会自治组织以更充分的信任和更宽广的空间。一些地方的“平安协会”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能在促进社会稳定和平安发展中发挥良好的作用,归根到底在于这一新型社会组织具有自治性、广泛性、权威性、组织性、互动性、公益性等特点,顺应了社会发展大趋势,切合了社会变革大方向。当前,如何将社会自治组织这种“体制外”的力量纳入“体制内”,在党委、政府领导与协调下发挥独立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大格局与新机制,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
第四,必须德法兼用,努力降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的成本。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方略,也是在新的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的基本路径。然而法治又不是万能的,更不是唯一的,法治离不开德治作为精神基础和道德支撑。许多民事纠纷,甚至包括某些突发事件的解决处理,应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德法兼用。要善于从矛盾的非对抗性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共同点,用群众的语言、情理、方法去沟通协商,用法律的、政策的、道德的以及乡规民约等多种手段综合调处,从而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践有力地说明,依靠“两种手段”比单纯依靠某一种手段更有成效;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是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成功之路。
第五,必须着眼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管理与建设成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企求平安的愿望和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这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强大原动力。因此,应当把依靠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变成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过程,把人民群众受惠不受惠、满意不满意、放心不放心作为检验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当前尤其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努力促进社会公平,使社会管理及其体制创新牢固建立在人民群众利益增长的基础之上。(作者系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