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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选官机制的当前借鉴
www.hyyz888.com 2011-03-30 16:27 来源:人民论坛 我来说两句

常规选官与特殊人才选拔途径的区分

常规选官主要是指由尚书吏部主持的铨选,有一套完整的规程,并逐渐发展到按照资历甚至纯粹按照年资来授任官职。唐宋时期有《循资格》,作为选任官员的法令依据,循资原则普遍运用。唐代的《循资格》规定,“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卑官多选,高官少选,贤愚一贯,必合乎格者乃得铨授。自下升上,限年摄级,不得逾越”。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并不能一概否定按照资历任官。这种做法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够防止投机取巧、钻营趋竞,使一般循规蹈矩之人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同时又严格限制了每年参选的人数,避免了铨选过程中的混乱。

但是,如果完全按照资历来选任官职,势必会造成因论资排辈带来的贤愚混杂,也限制了优秀人才的进取,从根本上违背了“为官择人”的准则。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唐代开始就在探索实施一些选拔特殊人才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是对官职进行分类和分等,将一些具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岗位单列出来,通过各种特殊的途径和选拔方式来加以选任。如通过平判入等对于铨选试判成绩优异者加以特别任用或破格提拔,通过设立科目选突破资格的限制,特设一些难度大、录取要求高的科目,让那些还没有达到参选年限的选人应选,成绩优秀者予以破格任用,以体现择优的原则和精神。通过特殊途径选拔非常人才的做法一直到明代还在实行,所谓“舍法循资以用常才,而科目则以待非常之才焉”,即通过学校教育选拔常规人才与通过科目选拔特殊人才相结合。

强调资历的常规选官与贯穿择优原则的特殊选官相结合。一方面,平常之士自有常选,循资授任,按照任官的年限逐级上升,尽管升得很慢,但只要没有罪愆,都是有升无降,保证了官员选任的秩序和程序公平,也使人不绝仕进之望,有利于稳定官僚队伍;另一方面,对于需要较强决策能力和杰出领导才能的高级官员和各部门领导人员,则通过不限资次、不限选数的各种特殊途径加以选拔,使真正的才学之士不致因停年限格而老于下位。

考核制度逐渐严密,竞争条件日益严备

出自《尚书·舜典》中的“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意思是指黜退昏愚而晋升贤明的官员。随着考课制度逐渐公文化和程式化,年资和考绩成为获得升迁资格的基础。宋代有所谓“磨勘法”,将年资和考绩结合起来,出身和资历凌驾于政绩、功效之上,通过一次磨勘就等于积累了一重资格,为下一次升迁攒下了资本。这种做法一方面使竞争有序化,同时也使竞争贯穿始终,并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官员们希望与压力并存,尤其是压力无处无时不在。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强调培养与选拔并重,除了学校培养之外,还特别强调地方行政历练。唐代提出了“不历州县者不拟台省”的原则,宋代以后,科举及第者要升任高级官职就必须具有地方工作历练,地方历练成为选官竞争的主要条件之一。这项制度一方面硬性要求中高级官员必须具有地方任职经历,解决了内外官流动的滞碍,另一方面又为任职基层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升迁的机会。事实上,自宋代以后,中央的中高级官员和地方长官,大都具有长期的地方任职经验,这使他们成为能够适应各方面工作的通用型人才。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进入仕途的前提是科举及第,这又使其具有了较完备的文化素养和较高的知识水平。在此基础上,复合型官僚群体得以形成。

“为官择人”乃自古难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的各种竞争机制,有一利则生一弊,充分认识其中的利弊得失,将对当今的官员选任起到切实的借鉴作用。(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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