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八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作了精辟阐述,对于科学编制我省“十二五”规划,促进沿海山区协调发展和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通过科学配置国土资源,强化各行各业各地规划,促进了国土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体现福建特色、适应发展要求的国土空间开发框架正在形成。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省区域发展布局还存在进一步改进的问题。省委《建议》在深入分析其主要问题及根源的前提下,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作了全面部署。一是把培育发展重点新增长区域作为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抓手。二是把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格局作为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举措。三是把支持内陆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突破口。四是把推动海西融合发展作为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途径。
为此,围绕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我省在“十二五”规划制定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把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一是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和泉州等中心城区的优化开发,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沿海城镇密集带和内陆产业集中区的重点开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适度开发,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二是探索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加快重点新增长区域开发建设。按照《建议》明确的十大重点区域,推进跨越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导。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和实施各重点区域规划,明确各区域发展定位、功能分工、土地海域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推进更加科学合理的开发建设。二是强化发展方向。科学谋划各区域功能布局、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流动,促进各生产要素科学合理配置。三是强化产业支撑。集中力量发展最有优势、最具基础、最有前景的产业集群,做到产业发展的重点相对突出,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性发展。四是强化绿色增长。坚持开发保护并举,突出绿色、低碳、循环和节能减排要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重点区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支持内陆地区加快开放开发步伐,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构建区域互动联动发展机制。
深入开展跨省区域合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加强产业对接合作,加强对口支援。(作者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