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需要哪些条件?
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稳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探索省直管县的体制时,强调在“有条件的省份”展开,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的建设有了很大的变化,县一级政府所在地交通已非常发达,电子政务已经完全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手段,这使我们从客观上具备了省直管县的能力。另外很重要一点,这些年来县一级政府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大多都为改革开放以后正规院校的毕业生,并接受一定的考核进入到政府中来,这对推动“省直管县”改革是有非常意义的。《创新》一书对浙江、海南、重庆等地“省直管县”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用统计数据加以说明。
我认为县级完全有能力,完成“省直管县”赋予的职责,完全有能力承担起本地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这些最基本的政府管理的责任。现在之所以感到县级行使很多的权力,需要地级市来协调,这主要是县一级行政体制固化下来了。现在推进“省直管县”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一个是省里一些部门是否愿意把一些权力下放,另一个是地级市是否愿意把一些权力往外剥离,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行政体制改革越往下推就越涉及到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如部门利益、层层的官员利益等,这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从我们改革经验来说,也许高层强力推进“省直管县”进展会顺利些。
由于多年的市管县领导体制,地级市和县级在利益上形成一定联系,特别是城市化的发展中。现在要剥离开来,使他们能够各自发挥各自的作用,确实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这也可能是中央先搞财政上的“省直管县”的一个出发点。不管怎样说,省直管县是一个符合阶段发展的重大战略,我们就要推进下去,视不同地域情况有所变化。在沿海、内地、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推进这项改革,不要一刀切,也不要一窝蜂,要有条件的开展。
总之,任何一项改革,要下决心推进,如果不考虑到它的反抗阻力的话,这个改革是很难成功的。对于“省直管县”来讲,我们在对它利和弊做了比较充分的考量后,认为这大方向是没问题,就必须坚定走下去,这也是《创新》一书的主题。(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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