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千百年来人们对承诺的要求。政府部门向人民群众作出承诺是个风向标,更是极其严肃的事情,一旦向群众作出承诺,更需要竭尽全力践诺。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部门把自身应当履行的职责改头换面作为承诺,甚至搞花架子,制订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承诺,制造新闻效应;有的部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只把承诺说在嘴上、停留在纸上,而没有具体落实在行动上。如此,把承诺变成了浮飘的口号,成了走过场、做样子的“空头支票”,势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降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存在只诺不践,诺而少践现象,说明个别单位对当前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将效能活动表面化,视公开承诺为形式,抓不紧,做不细,也说明效能建设活动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但归根结底是缺乏对公开承诺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监督、奖惩办法等过硬的 措施作保证,从而使公开承诺的实施难免流于形式。
令人欣喜的是,针对一些单位和部门承诺内容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强;重承诺、轻践诺等问题,不少地方不断建立完善对承诺事项兑现监督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开展承诺践诺“回头看”活动,对不如期兑现承诺者动真格,“真问责”,让他们得到及时追究。这样倒逼,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干好工作的责任心就会增强,就会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使承诺的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得到有效的保障,维护承诺的严肃性,进而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不过,要想切实解决重承诺、轻践诺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公开受理部门,把评议权交给群众。要从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抓起,从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追究制抓起,从加强监督检查抓起,将执行践行公开承诺的标准量化,把公开承诺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评体系,与干部去留、升降结合起来、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并对那些作出承诺却不兑现的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该给什么处罚就给什么处罚,决不袒护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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