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坚持发展与管理相统一,坚持遵循互联网规律与适应中国国情相统一,坚持产业发展和网络安全相统一,大力推进网络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网络文化管理,使网络文化蓬勃发展,先进文化网上传播日益扩展,网上主流舆论积极健康,网络文化产业逐步壮大,网络文化建设骨干力量初步形成,网络文化信息传播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环境不断净化,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相比,与信息化条件下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国内外形势快速发展的变化相比,我国网络文化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亟需在新的起点上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总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要把壮大网络文化阵地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努力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网站,逐步形成以重点新闻网站为骨干,各级政府网站、知名商业网站和专业文化类网站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生动局面。积极推进重点新闻网站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企改制步伐,不断增强竞争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充分调动知名商业网站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多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服务,在繁荣发展网络文化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专业文化类网站,进一步鼓励扶持和规范引导社科网站、文学网站、艺术网站、教育网站、科技网站等专业网站的发展,以满足网民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功能、公共信息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其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大力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构建覆盖广泛的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网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是加快网络文化发展、满足网民基本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推动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展览馆、网上剧场建设,形成丰富多彩的网络精神家园;拓宽网络文化服务渠道,整合现有文化资源,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建设,着力构建面向广大群众的网络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继续抓好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网络文化项目,重点实施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国数字图书馆、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等网络文化工程,发挥更大社会效益。
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网络文化,离不开网络文化产业的有力支撑,可从三方面入手推动网络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制定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重点推动民族网络影视产业、网络出版产业、网络娱乐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网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基地建设,孵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企业,努力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着力培育网络文化市场主体,支持有实力的网络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鼓励大型网络文化企业的重大项目研发和国际市场开拓;三是打造网络文化品牌,大力实施网络文化精品战略,增强网络文化原创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网络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各类文化博览会等平台,做好网络文化品牌的推介和营销,扩大网络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大力推进网络文化技术创新。网络文化是一种基于高技术的文化形态,技术与内容互为支撑、相互融合。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必须加强网络文化技术的自主创新,引领网络文化潮流,这是掌握网络文化发展主动权和提高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根基。要形成鼓励创新创造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方法手段,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潜能,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创新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拓展新业务,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大技术建设投入,增加技术研发力量,创新技术建设合作机制;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快互联网核心装备技术国产化,构建新一代网络文化平台;要充分利用我国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推动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为国际标准,扩大技术话语权,抢占未来互联网发展技术制高点。
大力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管理,确保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方向,才能为网络文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和基础。要按照“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以管理保障和促进网络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快推进网络文化管理的法制化,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的适用和延伸,充分发挥互联网法律法规的作用,严格规范网络文化信息传播秩序,依法规范网络文化的发展。加大违法违规网络传播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坚决切断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利益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探索建立网络文化信息服务企业信誉公示制度,引导基础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内容提供商履行社会责任,文明办网,依法经营;广泛开展网络法制道德教育,把互联网法制和道德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继续深化“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使互联网成为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健康精神文化家园。(作者为: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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