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比较中可以看出,闽台两地港口体制明显不同:
一是台湾港口在职能事权上高度集中,体制上由交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涉及港政、航政的业务权限全部由省一级层面管理,确定了港口为全岛服务。相应的,也基本确定了港口腹地划分和各大港口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地保证省一级的总体利益格局,避免了各港之间的无序开发和竞争。而福建涉及港口职能事权相对分散,目前,除湄洲湾港为省级管理外,其他各港都是由设区市政府为主管理,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各地政府建设港口、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协调解决港口在发展中用海、用地征迁遇到的问题。但是,这并不能更好地发挥港口整体优势,也不利于省一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配置,容易导致各港结构、功能雷同、互相竞争,难以形成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大港。
二是台湾港口管理机构职能面较广,把涉及港口的所有职能归并在一个港口机构主体内,便于互相配合、支撑,形成合力,集中行政资源,推动港口发展。而福建港口管理机构职能面较窄,海事、救助、港区水面监控等事权均不涉及,船舶检验、登记注册和船员管理也不涉及。这使得福建港口机构职能不全,对港口协调、发展、监管、运营的支撑力度明显不足。
三是台湾港口规划建设的港区较为集中,形成整体、连片、规模化,体现了港口规划的合理和科学,便于港口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发挥。福建港口正相反,从北到南设置7个港、23个港区、60多个作业区,除了厦门港在厦门湾内、湄洲湾港在湄洲湾内港区较为集中外,其他每个港的港区都较为分散,不容易形成集中的物流中心,且港口的支持系统均要分别设置,造成支持系统不配套,难以形成合力,浪费也大。
四是台湾港口机构(港务局)承担港口生产、装卸以及船舶服务业、港口服务业职能,包括装卸、船代、货代、港口代理、港口供应等一系列企业生产内容。而福建港口机构所属的主要港口已实现政企分开。随着现代社会投资多元化、经营多元化及物流业兴起,台湾港务局这种模式不利于大的港口投资者前来港口投资。台湾交通主管表示,2011年四大“国际商港”实行公司化,将港口生产、经营与港口行政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航运监管等进行分离。
通过对闽台两地港口体制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福建港口整合是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加快临港经济发展的现实和必然选择。当前,全国各大港口及其所带动的临港经济高速发展的现状表明,港口竞争不仅是港口城市之间的竞争,而且已经成为各省之间依托大港口而进行的竞争。沿海省份的港口整合,无不围绕着做大做强大港口而进行。福建的港口,如果仍然停留在目前这种沿海各市之间以港口为依托相互竞争,特别是近邻城市之间以港口为依托的竞争,势必在腹地划分、结构、港口功能、物流枢纽等方面形成隐性的内耗,这种港口发展和竞争方式是低层次的。港口越小越分散,越不容易带动发展,并很可能逐步弱化为海峡东岸台湾大港口或邻省大港口的支线、喂给港。因此,必须下大决心从大局着眼,加快港口发展方式转变,依托三大港口布局规划全省的港口发展,加快福建港口体制整合,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港口发展要增加集中度,港区不能分散。港口是陆路物流、人流与海运相互转换的平台,是外贸运输的主要节点。港口的性质决定它是一个点,而不是面,更不是分散的线,它不能到处布局,一般应比较集中地设置在集疏运体系较合适的港湾的核心区,且不应该太分散,要集中规划,从全省角度整体布局,港口不能太多。从海峡西岸港口服务中西部的经济发展出发,集装箱干线港仅能布局两个,其他应布局为支线港,大型散货中转港也不宜太多。总之,港口不应设置太多,否则分散了物流,难以形成港口的转换枢纽节点。
要妥善把握开放口岸和港口集中的关系。海港的口岸对港口的发展十分重要,外贸开放口岸设置太多,可能导致港口不集中,造成口岸货检通关、旅检的资源配置分散,反而到处通关不方便。一般而言,就像空港口岸随机场而设置,海港口岸一般随着港口而设置,而不是随行政区划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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