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全面推进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有效完成现阶段的主要任务,需要妥善处理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加强党委对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统一领导。武警部队各级党委是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龙头”,党委领导是否有力从根本上决定了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我们必须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带头加强学习、积极探索、改进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充分咨询论证,集体把关决策;搞好科学统筹,处理好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硬件与软件、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警种部队的分类指导;抓好顶层设计,防止政出多门,使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整体协调发展。
处理好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改革创新是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发展的差距,说到底是观念的差距。如果思想僵化、思维陈旧、思路狭窄,就无法缩短与世界强国警宪部队的距离。可以说,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所有问题最终都要通过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因此,必须把解放思想作为一项基本要求贯穿到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坚定以改革创新引领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理念,在推进改革创新中逐步形成与建设现代化武警部队相适应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
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过去,只要对可能面临的威胁作出准确判断,加上足够数量的部队,一般就可以控制事态发展,数量规模型因此成为武警部队建设的基本模式。现在的情况与过去大不相同——威胁动因复杂化、威胁形式多样化、威胁手段复合化,仅凭预先判断和“人海战术”不足以应对威胁。这就使能力建设问题凸显出来,要求建设模式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因此,必须通过实战化的训练、正规化的管理、常态化的准备,提高情报获取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机动到位能力、高效处置能力、攻坚克难能力、综合保障能力以及与军队协调行动能力,从而保证一旦有事就能高效稳妥处置。
以健全的法规制度提升建设质量。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能否高效运转,取决于是否具有健全的法规、完备的制度以及能否依法行事。《人民武装警察法》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应加强法规制度的废改立,对需要国家层面出台的法规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对需要部队内部建立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抓紧进行论证制订。另一方面,应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用好管好建设经费。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离不开财力的保障。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搞现代化建设,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是开源,即充分发挥双重保障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和目标单位对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支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二是节流,即调整各项经费使用的比例,科学确定投量与投向。需要强调的是,推进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必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警的优良传统,坚决压减行政事业性消耗开支,管好用好有偿服务和地方支持的经费,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优良作风是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政绩工程”、表面文章等,都是与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相违背的。因此,必须加大对弄虚作假的整治力度,防止虚假风气蔓延。武警部队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把抓好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从现在抓起、从自身抓起,重实际、用实劲、求实效,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现代化建设任务的落实。(作者分别为武警部队司令员、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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