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进一步凸显了诚信建设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实现中央提出的努力将海西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的要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建设,以政府信用为主导,推进海西诚信体系建设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三个方面,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海西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政府自身信用建设,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构筑政府信用的关键是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可预见”的政府,减少政府运作失范而造成的公信力缺失。为此,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就成为政府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在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加快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步伐。政府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时,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听取专家学者的咨询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通过行政效能评估等途径,将行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纳入机关效能考核范围,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厦门等城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时,允许市民代表列席旁听,争取政府决策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稳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了新一轮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省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三定工作,推进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持续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逐步消除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清、管理错位、政出多门、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在精简机构、人员的过程中,解决政府“缺位”和“越位”问题,通过正确履职,树立政府信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了新一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审批项目大幅度削减为724项,精简幅度达30%,我省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审批时限总体上比法定时限缩短40%以上;通过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电子监察。全面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全省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已从自然资源向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领域拓展,配置范围从省直部门、设区市向县乡村拓展,配置方式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向BOT、股份制等多种市场竞争方式延伸。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政府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促进政令统一和畅通。上述这些改革举措,对于强化政府信用,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于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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