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隐形法治建设
新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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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第512期发表冯梦成的题为《应重视隐形法治建设》的文章:法治的实现与否,关键不在法律制度表层的建构,而是依赖于人们的自然习性和逐步养成的法治理念。
法治,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的法治,可以分为显形结构层面的法治和隐形层面的法治两大部分。显形法治属于制度层面的文化,是一国法律文化的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隐形法治属于理念层面的成分,是一国政治法律文化的根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当前,进行隐形法治建设,就是要普及和传播法律条文背后的文化、观念、价值等,使人们在精神上变得现代化起来,形成与现代法律相适应的态度、价值观、思想和行为方式,即培育人们的现代法治精神。而现代法治精神的培育则需要进行特定的政治、经济、心理、社会、制度等条件建设,即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实现权威人格向现代政治人格转型,促使社会结构的多样化,科学地制定法律。□凌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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