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发展攻坚阶段,新事物、新现象大量出现,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较之以往,这些矛盾和问题不仅在频率上而且在深度上、复杂性上都不断增强,出现了许多矛盾中的矛盾、问题中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所谓问题中的问题,就是包含在问题之中或隐藏在问题背后的问题。问题中的问题,有的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直接相关,容易为人们所觉察,并及时作出处理。比如,新建大桥垮塌了,人们很容易想到这十有八九是个“豆腐渣”工程,其中很可能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只要对大桥的结构、材料和工序等进行分析和调查,很容易发现问题所在,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但也有些问题与原问题并不直接相关,而是藏在原问题的背后,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稍不留意,就可能让这些问题蒙混过关,让相关责任人成为“漏网之鱼”。比如,当前一些矿难的发生,不仅有矿工安全意识不到位、施工操作不规范、相关安全保障设备陈旧老化等与之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问题,而且其背后常常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对后者如果不经过深入调查,是很难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
无论属于哪种情况,问题中的问题都应当得到及时发现、果断解决。否则,不但原有问题会继续存在和发展,而且可能导致新的更严重的问题,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局。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很坏。这类事件的产生,在很多情况下就是因为对作为其诱因的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解决不彻底,使一些问题中的问题继续酝酿发酵,最终升级和爆发。
及时发现、果断解决问题中的问题,需要有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有一查到底的魄力和毅力,不为私情所困,不为威胁所惧,不搞“酒杯一端,原则放宽”,更不搞“有偿不闻”,而是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不辞辛劳、不畏艰险,一竿子插到底,决不姑息养奸、遗留后患。对问题当事人及直接领导来说,应有“有错必纠、知错必改”的勇气和担当精神,不诿过、不护短,不搞“点到为止”、“差不多就行”。事实证明,很多问题中的问题由小到大、由潜变显,最终酿成大祸,常常是由于当初解决问题时为求自保或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的。
及时发现、果断解决问题中的问题,还需要有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的辩证思维。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是丰富而复杂的,有一因一果,但更多的是多因一果、一因多果。在与事物相联系的多种原因或多种结果中,有的是直接原因或直接结果,有的则是间接原因或间接结果。因此,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应摈弃单向性、直线性思维,尽量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着力培养多向性、发散型的辩证思维,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内而外,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善于从事物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理出头绪、廓清思路,找到事物和现象背后的多种原因,分析事物和现象可能导致的多种结果,从而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更加干净彻底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