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以来,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深化。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一年来,国务院法制工作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重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动力,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政府法制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国务院出台一揽子计划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积极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有效应对的同时,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充分发挥法治在应对危机中的作用。实践证明,越是困难时期,越要以法治坚定信心、凝聚人心、彰显理性;越是困难时期,越要坚持法治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越是困难时期,越要通过法治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立法项目。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的议案。为了积极稳步推进民用机场发展,规范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制定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为了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修订了《公路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和《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为了便于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投资,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制定了《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的作用,国务院法制办在深入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邀请实际部门的同志和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多次召开理论研讨会和专家座谈会,分析研究我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就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国务院通过法律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充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国务院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应对危机冲击中的规范、引导、教育、预期和惩治功能。加强有关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制度建设,适时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制度;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法律法规执行效果;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定分止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纠纷。政府法制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企业的创造活力,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都起到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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