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53亿,其中有接近9000万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制度性的安排,相关机构管理缺乏分类。据推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约占总人口30%。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五届全国老人院院长论坛上获悉的消息。专家指出,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资源日趋紧张,对老年人的照料将更加依靠于社会。针对如何推动我国养老行业规范化建设及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提出了5个方面共16条政策建议。
杨宜勇建议,第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根据养老服务新格局,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各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养老机构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二方面要拓宽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渠道。一是加快公共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二是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的利率。
第三方面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服务,按照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分类标准,做好各类养老机构的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建议福利性养老机构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重点鼓励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适当发展营利性养老机构,强化福利性养老机构的改善。二是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扶持,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税收扶持政策,“减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机构自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予以缓交,或者适当地照顾。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减免养老机构的一些行政事业收费。三是要保证养老机构的基本用地需求,要按照养老机构发展规划,确保养老机构用地的有效供给。四是协助解决养老机构在公用事业方面的优惠待遇。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服务项目的适度扩充。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和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作出规划。
第四方面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一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支持和引导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参股的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居住、学习、生活娱乐建设的养老机构,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对养老机构进行捐赠。
第五方面要深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要推进福利性养老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国有的福利性养老机构的资产也可以像国有企业一样进行改革、改组和改造。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体系。三是要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的收费制度,公办公营的要国家定价,公办民营的要协商,由价格部门来管理,其他的市场化经营的,原则上就是放开。四是完善养老机构的运行管理机制。现在很多护理院里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怎么样加强防范,怎么样和司法机构进行配合,责任合理分担等也非常重要。五是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畅通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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