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于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提出了诸多明确的要求。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作为发现培养、考察推荐、使用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有着与其它部门不一样的功能定位与独特作用。选准、用对、管好干部是组织部门的极为重要的一项职责。
第一,目标定位首当其冲。选用干部是组工干部的责任所系、权力所在。正确行使权力,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决定因素。组工干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只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奉献。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义务越多、奉献越大。领导干部要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具体地说,一是要为民用权,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要出以公心、秉公选人,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发现、选拔、使用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使人民群众从不断获得的实惠中真切地感受到党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二是秉公用权,保证处事公道正派。组工干部是代表人民掌握、运用权力的,所以党和人民在赋予组工干部权力的时候,必然对组工干部提出依法公正用权的要求。组工干部做到秉公用权,要出以公心,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从而保证权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不谋求个人和小集团的私利。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情,自觉做到公道正派。坚决反对只讲面子、不讲真理,只讲感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的不良倾向。三是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成大事。组工干部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时不时的会有门庭若市的热闹,时不时的会有被人抬举奉承的镜头,时不时的会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腐蚀与进攻的目标。能否自觉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至关重要。组工干部一方面加强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体外的监督与检查,自觉地让自己成为玻璃缸里的金鱼、阳光底下的裸露者,以此取信于公众,提高公信力,更好地推动面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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