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青岛飞抵武汉,再到福建长汀
29日(农历正月初一)天色微明,王桂合便带着李弥出了潍县县城,坐上小推车,于次日傍晚到了高密县自己的家,后去找当乡长的表兄王克秋。他编造说:“有个和我一块唱戏的人,和我一齐去趟青岛,现在走不动,请你给雇两辆小车,给开个路条,将我们送到青岛,到那里他给5个小元宝作报酬,你可以分到一个。”王克秋一听出这样高的报酬,明知有诈,但他利令智昏,既不问明来人情况也不向上报告,就相信了王桂合的谎言。
31日(农历正月初三)夜,一辆胶轮小车停在王克秋家门前。这时李弥不露声色地坐在小车的右边,王桂合坐在左边,车夫推起车子便走,另一个做伴的小车跟在后面,向着东北方向的公路走去。一路上李弥装做病人,一切全由王桂合指引前行。次日他们很顺利地越过沽河,进入了国民党统治区,经中华埠到了棘洪滩,这是国民党青岛警备司令部设立的外围据点。李弥一行4人被岗哨拦住盘问,李弥下车摘掉帽子,说明自己的身份,当兵的一听说李弥“驾到”,感到惊喜交加,立即恭恭敬敬地把李弥领到据点碉堡里去见自己的长官。不到半小时,从棘洪滩碉堡里走出一队人马,前护后拥地保护着一位军官来到岗哨门前,对王桂合等三人说:“你们送来的是淮海战区兵团司令官李弥将军,现在你们跟我们走吧。”三人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只好推着空车跟在队伍后面走。不多时一辆卡车将他们连同小推车一齐带到青岛市江苏路一号住下。
为了感谢王桂合等三人的救命之恩,李弥给王桂合4个小元宝。给其他两人每人一个小元宝作为酬谢。至此,李弥经过20多天奔波,最终潜逃成功。不久李弥飞抵武汉,尔后在福建长汀被国民党中央任命为第十三编练处司令。
话说高大荣在潍县住了几天后,感到一时也去不了青岛,便辞别了李惠芝等人返回砀山。
1949年清明节后,高大荣、汪涛找人私刻了“砀山县人民政府”的印章,伪造了去青岛做买卖的证明,怀着升官发财的黄粱美梦去青岛投奔李弥。当三人来到潍县李惠芝处时,方知李弥已到福建长汀担任国民党军第十三编练处司令。高大荣三人仍不死心,辞别了李惠芝,继续东奔,到了青岛附近的红岩崖,被国民党驻军截住,并鸣枪警告,他们无奈只好原路返回砀山。
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放走李弥一案暴露。李惠芝被人民政府判处死刑。
1952年,高大荣被人民政府判处有期徒刑15年。汪涛、汪新安畏罪潜逃,1970年4月“一打三反”运动中,汪涛被抓捕归案,定为反革命分子,后畏罪自杀。1957年汪新安被定为坏分子,劳动改造,1970年8月被人民政府判处管制3年,1982年5月砀山县人民法院又撤销该判决,宣告无罪。当年参与放跑李弥的公职人员也分别受到处理。(徐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