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解读
新路径
把巡视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权利主体结合,扩大巡视工作的信息源,公开巡视工作报告,以派出巡视组的党委为主、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共同监督巡视工作是完善巡视制度的主要路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提高巡视工作成效”,巡视工作要与多种监督制度结合,形成合力,才能产生更好的监督效果。实现巡视制度与多种监督制度的结合,从路径选择看,可以有四个方面的选择。
权利相关的路径选择
巡视制度与各种监督结合的路径选择,首先要解决的是巡视工作有了解权,没有处置权的问题。抓住巡视成果的运用这个环节,联合权利相关监督机构共同完成处置,这就扩大了巡视效果的路径。
巡视工作的核心是监督,发现干部违法违纪线索是其重要职能。发现的线索巡视组没有查处权,要做到成果转化,必须将线索转给纪检机关,由纪检机关根据相应的权限查实并处理。不仅将线索转交,如果从巡视监督的角度,对纪检机关查实和处理的情况还可进行再监督。这就起到了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的作用。
巡视对监督一把手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这种监督毕竟是临时性的、不定期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事后的监督。要随时对一把手进行监督,最为及时的还是来自同级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同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巡视工作必须与同级的监督结合,才能提高效率。《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10项监督制度,每项监督制度都有相关的权利主体,怎样把巡视制度与其他9项制度的权利主体结合,做到相互呼应、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合力,确实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利益相关的路径选择
所谓利益相关,就是组成巡视组应选派一些与监督对象利益相关者参与。由于利益相关,巡视组监督的积极性和效率才会相对较高。比如要检查教育乱收费问题,巡视组组成人员吸收一部分学生家长参与或以学生家长为主。要检查某单位“一把手”的问题,可抽调一些与此单位相似单位的职工参加,这样有利于发现问题,因为由于单位相似,巡视组成员对情况也就熟悉。巡视机构可以整合包括政府职能监督部门在内的监督力量共同实施监督。比如与审计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媒体监督等联手,实现充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的效果。果能如此,巡视机构无法独立解决的诸多难题,就可以随着监督系统的不断完善,寻求到更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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