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重协商、发扬民主,为社会和谐奠定更加牢固的政治基础。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方面发挥优势和作用,有利于加强中共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巩固中共同党外人士的联盟,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牢固的政治基础。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民主权利,多形式多渠道地为发挥他们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创造条件。如建立联系工作制度;联合履行职能,市政协组织的大型视察、调研、理论研究等活动,都主动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的主力军作用等等。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搞好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的合作共事,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全市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协商及履行职责各项活动,为维护和促进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政党关系作出新贡献。
三、倡导和谐、推进创新,为社会和谐奠定更加厚重的文化基础。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人民政协历来是文化建设者的汇集地,在和谐文化建设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履职方式,拓展履职渠道,通过举办“加强深圳城市人文精神建设”联组讨论会,举办各种文化活动,编辑出版《深圳文史》,以慈善会为平台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等方式,不断培育和彰显深圳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移民文化”,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文化”,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关爱文化”,努力营造以文化凝聚人心、以文化鼓舞士气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我们要继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借鉴人类的有益文明成果,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在建设和谐文化中有新作为。
四、加强监督、关注民生,为社会和谐奠定更加巩固的群众基础。国以民为本,民以生为先。国民的生计与生活问题,是关系国家民族兴旺发达、经济社会繁荣昌盛的根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围绕解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大批民生问题的解决,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民生政策的落实和部门工作的改进。要积极创新和拓展民主监督的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就重大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以促进部门工作为目标,认真开展民生民情视察活动,把现场视察、听取汇报与协商问题、提出建议相结合,努力提高视察活动的实效;进一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读书难、读书贵”、“看病难、看病贵”、“住房难、住房贵”、社会治安和维稳综治等问题,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探索和规范知情问政会、重大问题委员听证会等监督载体,充分发挥政协特约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参与重大工作、重要活动和维护民权的监督工作;探索与新闻媒体联合进行舆论监督,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相互配合,共同为改善民生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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