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5月陈云主持东北的工业建设在主持制定1949年东北经济发展计划时,曾从东北经济的特点指出:恢复的重点是恢复工业,工业投资的重点是恢复重工业。抗美援朝战争打响后,陈云提出了“国防第一,稳定市场第二,其他第三”的财经方针,他指出:“在国防方面,我们主要的要加强陆军和空军的装备,和必要的海防建设。这些事情虽然都属于军事装备,但它们同时也属于财政经济方面的……今天为了保证实现财政对策的第一项,我们可以不惜一切地来修改其他已定的计划。” 国防工业是以国家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为基础。这就要求国家进一步加强整个工业化建设的规划和准备工作。
为了说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意义,1953年9月,毛泽东在《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和今后的任务》中指出:“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设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那末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呢?重点应当放在大仁政上。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要建设,就要资金。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就是说,人民生活不可不改善,不可多改善;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 1953年12月,在《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进一步强调:“因为我国过去重工业的基础极为薄弱,经济上不能独立,国防不能巩固,帝国主义国家都来欺侮我们,这种痛苦我们中国人民已经受够了。如果现在我们还不建立重工业,帝国主义是一定还要来欺侮我们的。……如果我们不建立重工业,我们现有的轻工业就会一天一天破旧,而得不到新的装备的补充和改造,要扩大轻工业和建立新的轻工业也会困难。因为没有重工业,过去在我国农业中就几乎完全不使用机器,也很少使用化学肥料;如果现在我们还不发展机器工业和化学工业,我国的农民就会长期得不到新式农具和农业机器,长期得不到更多更好的化学肥料,我国农业的合作化和农产量的增加就会遇到困难。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必须是发展重工业。” 1954年6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形象地说:“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和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在制定和实施“一五”计划的过程中,刘少奇对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关系认识与毛泽东一致起来。1956年9月,刘少奇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一文中说:我国的工业化事业是以发展重工业的生产,即生产资料工业的生产为基础的。在旧中国,生产资料工业的产值在全部工业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很低,在1949年,只占26.6%,这是中国生产力落后的标志。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保证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工业的生产。1952年,生产资料工业的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35.6%。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我们在今后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有些同志想把重工业发展的速度降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试问:如果我们不很快地建立起自己的必要的机器制造工业、冶金工业以及其他有关的重工业,我们用什么东西去装备轻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和农业呢?我们就将得不到必要的各种机器,得不到必要的钢材和水泥,得不到必要的电力和燃料,我们的国民经济就将长时期陷于落后的境地。很明显,我们决不能那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