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刘少奇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与合作社》一文中分析新中国面临的不利条件时,第一条就是“中国的大工业还很少,特别是重工业基础还很弱”。第二条就是“在社会上,存在着极为广大的小生产。” 他指出:“中国还是一个小生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还是一个农业国”, 中国“是一个产业落后、发展又不平衡的大国。” 在1950年的《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手稿中,刘少奇把人民生活贫困的部分原因归结为中国工业化水平的落后。他说其中一个原因是“中国近代化的机器工业、运输业和农业还很少,在国民经济中,百分之九十左右还是手工业和个体农业,在运输业中,也绝大部分是人畜力和木船运输。” 又说:“直到现在,中国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和世界许多先进国家比较起来,还是很低的。他们还很穷困,他们迫切地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 1956年9月,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又一次强调:“在旧中国,生产资料工业的产值在全部工业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很低,在一九四九年,只占百分之二十六点六。这是中国生产力落后的标志。”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和赶超战略
面对落后挨打的国情,中共早期的活动家和后来的领袖们,无一例外地接受和发展了近代志士仁人赶超世界发达国家的理想。早期共产党人蔡和森的话代表了这一思想:中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公有制后,“必不难在短期间发展成为新兴的工业国”。 这一赶超思想的具体实施体现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中。
中国要优先发展重工业不是共产党人的发明。早在清末洋务运动中,就有优先发展“机船矿路”的方针;但是失败了。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从孙中山的《实业计划》到资源委员会的《重工业建设计划》,皆体现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思想。新中国成立前夕,重工业优先战略的最早体现在《共同纲领》中。1949年制定的《共同纲领》第三十五条规定:关于工业,“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
新中国建立后,面对经济封锁和朝鲜战争,毛泽东对重工业的建设更加看重。1952年1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中指出:“工业化的速度首先决定于重工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大规模建设的重点”:“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基础与国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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