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潜伏生涯(二)
新中国成立后,经组织批准,我们全家准备回原籍天津,父亲将到天津市公安局任职,我们打好了行李准备出发。正在这时,中共河南省委下了一道命令,说准备成立平原省,河南的干部一个也不能走,全家就留在了河南。与此同时,组织还决定,我父亲不能公开露面,还要继续“潜伏”下去,而且我们家继续做隐蔽侦察点,母亲也不能公开工作,继续做掩护工作。我的爸爸妈妈又义无反顾地接受了这一任务,他们甘愿以灰色面目出现,继续隐蔽潜伏下来。
1950年,根据当时对敌斗争需要,党组织决定让我父亲以国民党特务身份到公安部门举办的“特务学习班”卧底,与国民党战犯、特务关押在一起,与他们称兄道弟,“同吃、同住、同劳动”,“谈心交心”,常常谈论一些对社会时局不满的话,他们对父亲毫无防备,能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当时公安局局长是李孝康,侦察科长是石英才(后任山西省公安厅长)。有一天,一个国民党特务秘密组织串联准备暴动,并商定了行动计划和时间。当晚,石叔叔“提审”我父亲,与李孝康局长一起研究案情,及时部署,成功破获了这起反革命暴动。爸爸在给我们讲这段往事时自豪地说:“爸爸是共产党训练出来的红色特工,他们是国民党训练的特工,他们斗不过我。”
然而,我们全家在社会上却是“反革命特务家庭”,随时随地都会遭到意料不到的唾骂袭击,街道的居民也经常到公安机关汇报我家的情况,我们全家人生活在“ 水深火热”之中。后来,父亲因“认罪态度好”而被“放出”。父亲回到家,我几乎不认识他了,头发胡子很长,人很瘦,爸爸走到我跟前轻轻地叫我,过了好一会我才认出爸爸,搂着他很委屈地哭了起来,爸爸妈妈都流泪了。
根据当时的形势需要,党组织决定,由公安机关出钱,在新乡最繁华的街道新华街盖了一个大商店,起名为“前进体育用品社”,父亲当老板,当时叫“掌柜”的,该商店是我党隐蔽侦察点。后来,公安机关在新乐路原地下情报站处又给我们家建了五间大瓦房和一个大院子,临街高大的门楼下是两扇大黑门,门上两个对称大铜环,与当时街两旁又低又黑又破小房形成很大反差,看起来像是十分富有之家。对外称是资本家自己赚钱盖的,实际上是我公安机关隐蔽工作办公地点。我们全家住在这个大院,为父母亲和他们战友们继续潜伏隐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掩护作用,我家由建国前的党的地下情报站延续到建国后的党的隐蔽侦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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