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针对基层干部较为分散的状况,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坚持管理工作经常化,实行量化考核。把干部管理融入于日常的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制。采用打考勤、汇报工作,组织定期考核、检查工作,群众监督、评议工作等方式,对干部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八小时以外”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八小时以外”动态监管,随时掌握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活动情况。
(二)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情况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重点和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着力于复合型、多元化的知识专业培训,以及创新型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培养,切实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严格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符合新时期各项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增强人才资源配置机制活力,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四)落实激励保障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创造力。认真贯彻“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激励机制,逐步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干部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职业声望,增强我县对社会人才的吸引力。
(五)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尤其加大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使各种监督形式紧密配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配合,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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