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生产关系某些方面、某些环节的自我调整,对以社会主义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管理制度、调节方式、组织形式的自我完善。
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管理上集中过多,组织上条块分割,分配上吃大锅饭,限制了劳动者和企业积极性的发挥,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发展的要求。所以,对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势在必行,否则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当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进行改革。这种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30年,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经受住了国际经济金融动荡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严峻考验。同时,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主要是因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1)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2)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3)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