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度的一种主观感受和心理体验。作为评价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尺度,“幸福指数”是将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作为一个指标体系,运用专门测量工具来获得的人们主观幸福感的量化数据,以此作为发展规划制定和社会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将幸福指数引入社会发展领域,以人民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作为检验党和政府工作的标准,意味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走进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中,是对以单纯追求GDP为标志的“有增长无发展、有财富无幸福”发展模式的修正、完善与发展,也是人的价值与地位的真正回归。
然而,笔者近期在对一些城市的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和落实幸福指数的过程中热情超乎想象,很多地方都将幸福指数与官员政绩直接挂钩,有的甚至出台了幸福指数一票否决制。为了在城市幸福指数评比中取得好的名次,一些地方官员纷纷现身各种媒体和公众中间,为提高本地幸福指数拉票造势,展开了新一轮的幸福指数排名争夺。这种热情的背后隐含着对幸福指数的数字依赖和指标崇拜。
幸福作为人对生活的积极体验,属于主观精神范畴,而幸福指数作为反映民众主观生活质量的核心指标,测量的是人们的幸福感和对生活的满意度。幸福指数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指标体系,既具有主观性和个体差异,同时又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具有客观性。面对具有主客观二重性的幸福指数,各级政府和领导者应从优化民众幸福的客观条件入手,以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治安等百姓最实际、最迫切最想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着重解决民生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构成民众幸福的客观要件,同时也是民众在目前条件下,单靠个人力量不能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其背后往往潜藏着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以曲折和间接的方式反映了社会运行的误区和社会系统的失衡。这些问题解决了,民生状况改善了,不仅增强了民众的幸福感,而且也接上了社会建设的“短腿”。对于幸福指数中的生活满意度、价值实现感、需求满足感等主观的抽象的指标,决策者要以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准确反映百姓的实际感受,以此作为加紧完善政策措施、纠正偏离的基本依据。切忌先入为主,脱离实际,让民众在困惑与迷茫中“被幸福”了。
在构成民众幸福感的各项指标中,有些指标非常抽象,不容易把握和测量,有些指标则是非常具体和实实在在的。老百姓生活在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酸甜苦辣的日子之中,而不是生活在抽象的冷冰冰的数字中,他们期盼的幸福总是与自己的生活状况的改善息息相关。衣食住行能反映世间百态,锅碗瓢盆亦可奏响美妙乐章。从表面上看,民众的幸福似乎只是和一件件的生活小事相联系,通过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利益诉求和生活愿景表现出来,但这里面却隐含着人民群众最朴素、最真实的感情感受和心理情绪,是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愿望和呼声,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希望和要求。各级政府和领导者,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具体的问题入手,使人民群众从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养老难、治安乱等现实的生活困境中解脱出来,体现社会事业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让人民群众从实实在在的“民生幸福工程”中得到利益和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带领人民群众一步步接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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