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版《党的建设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两党制】两党制是指在一国之中存在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通过控制议会多数席位或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轮流执政的制度。在竞选中获胜的一党,行使国家权力,为执政党,在选举中失败的党为反对党或在野党。实行两党制的国家,除对立的两大政党之外,还存在着一些较小的党派,而这些较小的政党,在议会或总统选举中,均无法同两大主要政党相抗衡,在政治生活中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甚至还经常受到两大政党的排挤和分化瓦解。
两党制最早产生于英国。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选举法颁布后,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制度正式确立。以后,两党制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等国采用。
由于实行两党制的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不同,政党的组成、力量对比的变化不同,以及在某个历史时期的具体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同,两党制在各个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也有所不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内阁制的两党制,以英国为典型。这种两党制在以议会为政治活动中心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两大资产阶级政党通过议会竞选争夺执政地位,在议会竞选中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内阁,成为执政党,而获得议会次多数席位的政党就成为法定的反对党,对政府起某种监督和牵制作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受英国两党制影响,又不同于英国两党制的政党制度。这些国家也实行两党制,但其特点是,反对党的责任和力量没有英国的那样大,而且在议会中有越来越多的政党占有席位,小党在这些国家的作用往往很大,大党在难以赢得议会多数时,要靠小党的支持。二是总统制的两党制,以美国为典型。即两个主要政党通过总统竞选争夺执政地位。由取得总统职位的政党组织政府,执掌政权。当选的总统成为执政党的当然领袖,竞选失败的政党则成为在野党。按照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美国国会和总统的竞选分别进行,两者的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执政党不一定同时是国会的多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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