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理论频道> 学习文库 > 正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www.hyyz888.com 2009-11-04 09:35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2009年版《党的建设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大会指出: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基本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并指出,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的提出,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此后,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都重申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更深入更明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历史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2002年10月,十六大党章把总纲部分的“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修改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修改,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漫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要求全党同志要从这个中国最大的实际出发,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2007年2月,温家宝总理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一是生产力的不发达,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和不够成熟。并由此概括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历史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二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并指出,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必须对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正确判断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并据以制定和执行正确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责任编辑:赵舒文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