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在长期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带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中外历史上政党政治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我国的社会性质和阶级状况,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建立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开启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政治的实践。大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两次同国民党进行合作,特别是不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共同致力于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和拥护。“五一口号”的发布成为创立人民政协、建立新中国的动员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人民政协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当时,有的民主党派认为民主革命完成了,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可以宣布解散。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及时做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继续发挥作用,表现出极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远见。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面临着是否继续存在的问题。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从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前途问题,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并以党的决议形式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被庄严载入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1989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惨痛教训,强调中国的政局要稳定,首先要稳定多党合作这个格局,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将这一制度写入党章、载入宪法、纳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优势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我国和谐的政党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焕发出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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