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部门体制是大部门体系和机制的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大部门体系是一种由核心化的行政决策中枢及其办事机构、综合化的政府组成部门、专门化的执行机构三个要素形成的政府组织架构。大部门体系应采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大部门体制的实质是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是政府组织架构调整与政府运行机制再造的统一。
[关键词]大部门体制;组织架构;运行机制
2003年“非典”前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效率为价值导向,以促进经济建设为目的,以GDP增长为主要目标,以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为基本途径。2003年“非典”后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价值导向,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的,以全面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经济职能为基本途径。这是我国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的基本背景。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的价值定位。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职能的有机统一,是其目的所在。加强与充实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弱化权责脱节,解决权力过度集中与过度分散并存的问题,是其目标定位。
目前,国内多数专家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是指将相近或相同的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行使,或者将职能相近、业务相似的部门进行合并”。本文认为,大部门体制是大部门体系和机制的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大部门体制的实质是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大部门体制改革应是政府组织架构调整与政府运行机制再造的统一。
一、大部门体制是一种特有的政府组织架构
大部门体系是一种由核心化的行政决策中枢及其办事机构、综合化的政府组成部门、专门化的执行机构三个要素形成的政府组织架构。行政决策中枢重在实现对政府战略决策的领导权。较少的政府组成部门覆盖政府基本职能,综合重大行业决策。执行机构专门化设置,提高执行效能。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都有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的任务。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200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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