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就是主权在民,就是国家的最终权力源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和制约。说得更简单一点,人民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就是人民至上。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最终实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目标。实现人民民主,从根本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正确道路。因此,当代中国的一切政治制度,最终都应当体现人民民主的根本价值;当代中国的一切政治力量,最终都应为推进人民民主尽最大的努力。
人民政协成立60年来,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以人民政协为主要载体的“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当代中国整个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作为人民政协主要参政方式的政治协商,也成为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的明显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已经获得了国家的宪法和中共党内法规的确认。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陆续颁布的三个重要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89)、《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政治协商制度更加完善。人民政协既是各党派共商国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也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发扬民主的重要方式。政治协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从现实的政治生活来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层面上实现选举民主的主要场所,而各级人民政协则是国家层面上实现协商民主的主要场所。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政协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日益重大的作用。特别是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协商方面,人民政协的作用已经不可取代,成为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对于实现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政治价值来说,人民政协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资源和政治资源。我们应当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政协在推进人民民主方面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地和切实有效地服务于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