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执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在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互动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履行好执政职能、完成好执政使命提供科学的思想理论武器。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靠马克思主义指导,执政后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同样是靠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从探索解决中国怎样由新民主主义转入社会主义,到进一步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以及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等基本问题,都始终坚持不懈地推进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60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形成了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思想,形成了由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60年来,我们党重视用科学理论教育武装全党,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用科学理论分析新情况,破解工作中面临的难题;用科学理论解除群众思想上的困惑,保持为共同事业不懈奋斗的向心力;用科学理论回击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在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挑战中,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践证明,只有马克思主义,只有不断发展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引领中国社会历史不断发展进步。
第三,执政党必须紧紧抓住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一心一意完成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是为了给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发展开辟道路,造福全国人民。60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找到一条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正确道路。在当今中国,最要紧的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这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看准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国家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就要紧紧抓住不放,坚决排除各种干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就要勇于和善于通过改革开放,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就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大胆推进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创新、公有制实现形式创新、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就要科学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与非本质的东西,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大胆借鉴人类创造的有益成果。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党领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是立足在时代和历史发展新的起点上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深刻思考。全党同志都要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增强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促进发展的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四,执政党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断提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用社会主义全面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成就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长期执政、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保证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的一条重要标准。毛泽东同志曾经创造性地提出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著名论断,并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严格区分和妥善处置不同性质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党不断积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认识、新经验。把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中来看待,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置于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基础上和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过程中来处理,把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统一起来,坚持一切工作都必须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正决策,统筹兼顾各方面的权益,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第五,执政党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相统一,根据时代发展和形势任务变化的要求推动领导体制的改革创新,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改进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途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履行执政使命的可靠保证,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根本要求与有效途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着力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强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在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的同时,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既保证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领导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党委必须依法尊重和维护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善于按照法定程序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必须支持政府和司法机关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能,保持公正清廉、高效精干、运转协调;必须坚持和发展统一战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和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势;必须正确处理党同人民团体和新社会组织的关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更好地维护其各自代表的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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