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缺一不可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广泛变化,群众的参与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要求更加迫切。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实现和完善党内民主,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关键所在。
甄小英:推进民族复兴大业,最关键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权益。人民是历史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应愈发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努力创造生动和谐的政治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
当前加强党内民主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特别要注意以制度创新来推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制定颁布,大大推进了党内民主制度化的进程。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各类制度中,原则性规定相对较多,操作性制度相对较少;单项制度多,整体配套制度相对较少,使得一些制度难以执行和落实,一些制度不配套,降低了制度的实施效力。
进一步提高党内民主制度化水平,一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形成整体配套、良性互动、科学运行的民主机制,提高现有制度的整体效能;二是建立与上述制度相配套的具体制度、程序性制度,使党的各项基本制度落到实处。
蔡霞:实践表明,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心所向。经过上至党中央,下到基层广大党员的不懈努力,党内民主建设正呈现出步伐扎实、成效显著、发展势头良好的局面。但同时我们还要意识到,发展党内民主还刚刚起步,还需要做出更多的艰苦努力。
发展党内民主,实质是对党内关系的深刻调整。这种调整的内涵是高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改变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党员权利相对弱势的状况。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目标,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同心同德、精诚奋斗。党内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以“志同道合”为内涵,以权利一律平等为基础,为着共同的理想目标而自愿团结奋斗的关系。
推进党内民主要形成对党内权力活动实现必要控制的民主控权机制。这种控权机制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杜绝暗箱操作;二是有限权力在一定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运用无边界、无规矩;三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必须具有高度的刚性权威,使制度权威高于个人的权威,防止制度的弹性化。为此,党内民主的制度安排,不仅仅是根据党内民主的政治理念,而且要遵循党内权力运行的特点与规律,根据党内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来设计一整套制度链,使各项制度之间有机结合、环环相扣、相互补充、配套衔接,以机制的力量来调整党内关系、配置党内权力、规范党内生活、管住党内权力,并指导约束全体党员的行为。
汪玉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将发展党内民主提到重要位置,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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