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处于主体地位。2004年以来,全省上下开拓创新,努力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海西”效应日益拓展,影响不断扩大。一是得到国家部委大力支持,已有60多个国家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与福建省政府签署了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合作协议或会议纪要,从规划布局、项目建设、口岸通关、金融服务、财政税收等方面支持和促进海西发展。二是海内外反响热烈,台商在闽掀起了新一轮投资热潮,海外华商跟进投资海西,情系家乡。三是周边省市积极参与,服务中西部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正在形成。四是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以来,福建经济总量连续跃上五个新台阶,2008年突破1万亿元。福建的GDP、人均GDP、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五年年均分别增长13.3%、12.4%、24.4%、28.5%,均高于我省改革开放30年年均增长速度。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使福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
◆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
2007年11月,福建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在福州召开,提出进一步发挥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构建扩大对外开放的平台、推动全国区域合作的平台、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平台,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为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建设“两个先行区”,进一步明确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任务和定位,指明了建设的路径和方向。建设“两个先行区”,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科学发展上率先探索,先行一步。二是为了更好地凸显福建的对台优势,通过先行先试国家有关对台政策措施,更好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三是为了更好地尽到福建的责任。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亲临海峡西岸视察时,明确要求福建抓住难得机遇,加快发展步伐,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作为沿海先行开放地区,作为对台工作前沿,福建有责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有义务更好地承担起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历史使命。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意见》出台后,福建人民深受鼓舞。7月29日,福建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国务院《意见》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四大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按照这一战略定位,我们要突破两点,进一步强化福州省会中心城市重心辐射作用和厦门经济特区龙头示范作用,发挥泉州创业型城市的支撑带动作用,漳州、莆田、宁德的骨干作用,三明、南平、龙岩的前锋作用,山海联动,东西贯通,加强与周边地区、中西部地区交流合作,形成海西整体辐射效应,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实施意见》分别就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加强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
当前,全省上下正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把握难得发展机遇,“乘势而上,有所作为”。为把发展蓝图变为现实,省委提出了“四求作为”的总体要求,即:提升思路求作为、精心谋划求作为、突破重点求作为、艰苦奋斗求作为。提升思路求作为。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观念、视野境界和工作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形成开阔的战略眼光。精心谋划求作为。就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海西发展的总体布局。突破重点求作为。就是要突破重点,以点带面,始终突出关键点、抓住薄弱点、培育新亮点,推动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艰苦奋斗求作为。艰苦奋斗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作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永远不会过时。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艰苦奋斗既是过去取得成绩的作风保证,也是今后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国务院原则通过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福建任重道远。八闽儿女必将以更大的干劲、更多的激情,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力争把海峡西岸经济区打造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成为中国最具开放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 执笔:温雪勇)
- 2009-07-2360年,从海防前线到海西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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