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我们今天已进入了一个物质文明相对昌盛的时期。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所释放出的经济活力,不只是让每一个中国人感同身受,也让整个世界为之侧目。经济活动作为社会发展驱动力的一个不言自明的“规定”,是对利益的认可,获取利益不但具有正当性,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成为决定性因素,从而在左右着人的自我选择。另一方面,三十年中,在日渐开放的社会人文思潮浸淫之下,个人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在我看来,这不仅是一个发展成就的问题,更是我们的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指标”问题,没有这些重要的指标,就不足以对我们正在创造并享有的现实文明作出明确的价值判断。
然而,确认了利益的正当存在,肯定了个人发展的合理性,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又要进入到一个“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功利主义时代?及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那一套侵略性生存竞争观念,也要再度被奉为圭臬?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近百年来中华民族图生存求解放的不屈奋斗中,我们民族在精神状态上,可以说始终处于一种高度的紧张、亢奋之中,新生的民族国家作为一个亟待壮大的整体,在思想的启蒙和教化中,仍时时贯穿着“存亡”的危机意识,可以说基本无暇顾及到人性中许多更加细微的层面,正常国民心理的建构尚待时日。譬如对自我意识发育的充分肯定,对个体禀赋差异的尊重,以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等等。今天,这一切都被纳入了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必要步骤中,马克思关于“一切人自由发展”的那个前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确己不再似遥远的海市蜃楼般缥缈,而是完全可以感知和把握到的事实。想来,历史竟让我辈中国人亲历如此重要的变化,实实在在是莫大的荣幸。
回首我们的历史文化,其实也可以找到中国经验中有关人性发展的一些原则或尺度。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孟子和齐宣王关于“声、色、货、利”之好的对话。齐宣王一边坦陈自己好这好那,一边假称他这一系列的好都是“寡人”之疾。孟子却不以为然,至少不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洪水猛兽。他的态度相对而言还是比较松弛的:你好乐也罢,好勇也罢,好色也罢,好货也罢,都可以,这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这也是世人共通的欲求。关键在于,你能不能意识到人人都可能有同样的欲求,你能不能推而广之来他个“阳光法案”,让整个国家的百姓都通过正当途径来追求这些东西?从竭力向齐宣王推荐仁政德政的孟子那里,我们看到的很显然是中国传统思想资源中通常不被推崇的一面,即对人的社会需要的认可。也因此可见,将儒家与“灭人欲”等同的想法,是未必正确的。让孟子和许多先贤们失望的只是,像齐宣王这样的统治者,并不真正把自己同时代的思想家们的告诫当一回事,先哲们的苦口婆心,往往要到礼崩乐坏真的到来之时才会被怀想和珍惜。
我们今天体认传统价值时,自可不必太拘泥于条规,或者是去抠字眼、认死理。当我们不断地弘扬自我,名正言顺地追求和占有物质财富时,如果失去自律,没有了任何禁忌,在极端情况下,甚至没有了起码的廉耻心、道德感,我们所面临的很可能就不是什么人性的发展,而是人性的腐化了。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失去了自我约束力的文化或者是文明,会得到健康发展;一个终日戚戚,只为一己之利而忙碌,从未意识到自身行为也关乎到他人利益、群体利益的人,又如何会得到社会尊重和爱戴。如此,我们就仍有必要提及孟子的教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腾文公上》)饱食,暖衣,逸居,并且富有教养,这才是为人之“道”。此处“人道”的含义,要比现今一般新闻用语中专指对灾难或不幸事件表示同情救助之意的那个概念宽广许多:即便没有战争和自然的侵害,人也应该生活在教养、教化、教育中,这就是人有别于禽兽之所在。回想起来,近三十年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较明显变化,可能就是饱食暖衣了,现在“逸居”也正在部分地实现。与这些变化相适应的“教”的方面究竟如何呢?看上去恐怕就很难说乐观了。那些每日仍在一点一滴衡量出入得失的普通的劳动者尚且不论,我们来考察一些发生在当今一些所谓成功人士身上的事例,就可以说明某些问题。
如前所述,自我意识的觉醒,个性的张扬,对人和人之间天然禀赋差异的承认,这本来都是属于“人的解放”和“人的现代化”的内容,也是我们的社会须不遗余力地强化的思想认识。惟其如此,学者们经常挂在嘴上的人文素质、软实力这些无形价值的实现才有可能。遗憾的是,所有这些最基本的概念,在今天以市场精神为主导的情况下,都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误读:“自我”几乎成了自我中心的同意语,“个性’’常常就是显摆和玩酷、表演和做秀,对个体之间禀赋差异的强调,则成为反对缩小贫富差距乃至赞同弱肉强食的理由,新的丛林法则俨然正在各种花哨的哲学辞藻和金融术语掩盖下卷土重来。我们看到的这位弄潮者,显然对自己不道德的消费方式并没有丝毫的察觉,她甚至不明白自己的所谓极度体验其实是病态的表现,这种拿大把的金钱买来的幸福不但廉价而且存在着明显的污点——在一个仍拥有大量贫困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极尽奢华之事,并著书炫耀自己的享受,包括炫耀从公权力汲取的便利与排场,这除了表明某些我们都不陌生的国民素质外,亦可当作是当今一些国人精神贫困的一个显著例证:没有更加崇高的理想将人导向美好的追求。近些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许多富裕的中国人在海外挥霍财富的情况屡见报章,这些“故事”留给世人的印象一般都是负面的,原因皆在于这类行为完全有悖于当今人类的基本共识:在地球可供支配的自然资源穷尽已指日可待的今天,穷奢极欲的炫耀式消费几乎等同于罪恶。
我们当然知道,也有与此类新富阶层人物做派完全不同的人,他们更注重的是内在自我的建构而不是对物质享受的夸饰,他们在没有任何声张地进行抚危救困,帮助弱势群体,他们就是没有多少财富但心地单纯的志愿者,他们是变化中的社会里新型伦理的自觉践行者。去年春节前后,一些细心的中国网民曾从照片中发现,在革命老区访贫问苦的温家宝总理,身穿的一件棉衣是五年前就一直在穿的。作家梁晓声也撰文回忆说,二十多年以前温家宝在甘肃做地质部门负责人的时候,有一次一个电影摄制组要将一顶从地质队买的新帐篷付之一炬(也是电影情节所需),当时温家宝希望留下新的,并以废旧帐篷代替。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节约、勤勉、不事铺张,这些质量往往与人格而不是地位有关。至于我们的已故领袖毛泽东,他在物质生活方面的要求之低,就更为人们所称道了。他的睡衣和衬衫都是补了又补,他在饮食方面近乎单调,但工作起来却是不分昼夜,永无疲倦。说实话,在这些地位和声望都非同一般的人物身上,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种别样的尊贵,一种身不为物质所牵累,心不为欲望所挂碍的从容豁达。以至于到了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国人的储蓄率仍是世界最高,大多数民众都还秉持着量入为出的勤俭风气,这些美德并没有因西方消费主义观念的聒噪而有所松动,只是有时候被粗放发展的急进愿望暂时遮蔽了而已。
最近,国际知名的佳士得拍卖行在法国巴黎拍卖本属赃物的圆明园铜兽首,本来许多包括西方公众在内的关心者对此也是持批评态度的,认为这些被抢掠的文物应该以某种方式归还中国。佳士得不顾中国政府的反对执意拍卖,这其实已使该拍卖行及赃物的持有者处在了一个明显的道德窘境之中。然而接下来,一个出手阔绰但竞得两件兽首后却声明自己不会付款的中国买家的行为,却让不同立场的各方关心者一片哗然。这个看似有着所谓爱国色彩的“机巧”之举,实际上反映出的恰恰是某种极不成熟的“民粹”心理,也似乎刚好印证着某些西方人谓之中国人一向“奸诈”、“缺乏诚信”和“不遵守游戏规则”的阴暗看法。结果追讨文物的行为被彻底闹剧化了,以至中国政府还要出面澄清:那只是个人行为。改革开放三十年,伴随着巨大经济成就而屹立世界的中国形象,往往要因此类动机古怪的非理性行为而在无形中受到损害,究其原因,我们今天社会条件下人的所谓“自我意识”的发育,仍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我们的“个人”和“个人价值”观也是有缺陷的。借用学者王毅先生的观点来看,这位文物买家的行为,是典型的小民心态的反映。王毅先生在讨论中国千年皇权制度对中国民族精神气质的影响后果时指出,我们今日仍未完全挣脱其影响的该制度本身,包含有“逆现代性”的一面,其结果是国民在政治心理上的幼稚化,和在社会心理上的流氓化:一方面是缺乏个人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对社会规范蔑视践踏的反制度心理,对内对外莫不如此。
今日世界正日趋物质化、欲望化,我们面临的已非物质的多寡,而是精神资源的匮乏。凭借什么来防止人性的败坏,重建人心的高贵,继而达成生命的互爱、社会的和谐,是一个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窃以为,在今天的情势下,对“个人”和“个人价值”的界定是尤为重要的事情。我们知道,在中国文化中其实没有“个人”或“个人价值”一说,这一观念是作为五四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西方舶来的。由于缺少原有文化背景的参照,在理解过程中,我们容易将其狭隘化,也就是只孤立地作权利义务关系等实际层面的考虑。但即使是在西方,个人价值同样是源于道德信念的,是人的内心的产物。而且,任何道德信念,都只有在作为社会道德秩序的一部分时,才会获得社会意义。我想,如果我们很容易就能接受孟子对人性发展的宽容态度,包括对人的一般欲望喜好的尊重,那就更应该铭记他关于人的道德本性(内在之仁)如何重要的著名阐述:“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中国的远古圣哲们坚信,人是具有道德本能的,而这一本能源出于“心”,也就是内在的自我(与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关于道德自主性的观念有相通之处),这正是中国的古老文明作为有价值的人类精神而光照世界的原因所在。
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些东西无须规范而自在,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也是正人君子和圣人们的精神需要。无论先秦思想家,还是宋明理学家,都是在人“心”与道德功能上做文章。人皆可以为尧舜,可能太过于理想化了,所以从人的社会性一面考虑,又有“礼”、“义”等外在秩序的创立,这样的话,一般人即便达不到圣人的境界和高度,从功利的角度考虑,也会去遵循,道德的实践由此成为可能。此即中国式价值理想中“个人”的位置所在。不幸的是,这些珍贵的思想和智慧,在二十世纪以来的历次激进反传统潮流中遭到了严重贬损。
现在看来,我们强调个人价值,应当重在修养身心、完善自我,而不是首先扩张私欲;我们崇尚人的自由发展,或个性的充分张扬,也必得对“自由”的内涵、“个性”的空间作精微理解才好。有一句西方谚语是这样说的:最高的法律是道德,而最低的道德是法律。意思再明白不过,道德是内心的命令,也是非功利的,法律则开始于道德缺失的地方,是为人性中可能的邪恶和腐败而预备的。我们只要回首,就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思想中早就给出了类似的真知灼见。由道德而法律,由心灵现实而历史实践,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已有修、齐、治、平的智慧之路存焉。由于历史原因,又因为要急于对外来文明的强劲刺激作出反应,这些悠久的传统我们现在觉得陌生了,甚至不认识了。但它存在于我们的血液中,根本上已是我们民族魂魄中不可剥离的核心元素。丢掉传统包袱,不等于永远地忘记传统,在构建和谐社会、复归文化自信的努力中,先哲如孔孟的儒家道德理想,无疑是可发掘的内在的动力之一,而在当代世界多元共生的诸种人文信念中,它又是维系中国文化认同、突显我们民族精神气质的独特价值。正像今天许多学人正在做的那样,一经新的阐释和创造性转换,即可再现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我们不缺少安顿身心的精神地盘,缺少的可能只是一双可以“内视”的眼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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