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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就2017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答记者问

2017-02-24 14:46:21 来源: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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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中国记协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报送通知》《评选办法》,可从中国记协网下载),启动了今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近日,记者就评选工作中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一、近年来,评奖办公室每年都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修改,今年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根据中央关于新闻舆论工作总体要求、当前新闻舆论工作实际以及新闻界的意见,今年评奖办公室对《评选办法》主要作了九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将“四向四做”列入“评奖宗旨”中。二是对报送材料进一步明确要求。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材料以及作品刊播信息(刊播时间、栏目、版面等)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三是加强对广电作品的审核。要求参评人务必妥善保存广电类参评作品的首发播出栏目原版以及参评作品和所在栏目的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含数字系统编审痕迹)。四是在《评选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对编辑的报送要求,在消息类、新闻摄影项目中,应报1至2名编辑;在广播、电视作品等项目中,强调主创人员应包括编辑。五是规范公示流程。要求参评作品在申报时提供每件作品公示网页地址备查。六是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每个报送单位、每个参评人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七是要求自荐(他荐)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且须有两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八是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委托相关地方主管单位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决定。九是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参评作品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

二、今年的《评选办法》为什么将“四向四做”列入评奖宗旨中?

答:2016年1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记协第九届理事会全体代表和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代表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勉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政治坚定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引领时代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做业务精湛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工作取向,做作风优良的新闻工作者。“四向四做”既是新闻工作者的从业标杆,也是记者采编优秀稿件的根本遵循。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将“四向四做”列入中国新闻奖的评奖宗旨,作为评奖工作的指导思想,团结引领广大新闻工作者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提出的“四向”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总书记确定的“四做”目标上来,努力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三、中国新闻奖是全国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社会关注度也非常高,今年增加了哪些监督措施呢?

答:中国新闻奖是展示新闻采编工作成果的平台,也是展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的平台,具有强烈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为维护中国新闻奖的良好声誉和权威性,评奖办公室采纳了新闻界建议,加强各方面监督。一是今年增加了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的规定,每个报送单位、每个参评人必须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一旦有违规参评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处罚规定,推动新闻媒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编辑记者自觉坚守新闻职业道德。二是规范公示流程,要求各单位完整公示拟参加定评的参评作品的全部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时提供每件作品公示网页地址备查,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委托相关地方主管单位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主任会决定。

四、今年的《评选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报送材料的申报标准,并专门对广电作品的报送提出明确要求,做出这样的调整是从哪几个方面考虑的呢?

答:2016年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共收到社会评议举报意见97条,经核查,共撤销34件作品的获奖资格。被撤销的作品存在刊播信息不一致、提供不出原始播出数据、报送作品不在评选范围、为参评重新制作等问题,所以今年要进一步规范报送材料的申报标准。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材料以及作品刊播信息(刊播时间、栏目、版面等)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为确保广电类参评作品与单位首发作品一致,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自荐(他荐)人不得对广电参评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凡发现有删减、不一致或为评奖而重新制作的,视为造假,将不予评选,并按照相关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在被撤销作品中,广电作品为29件,占比85.3%,这些作品被撤销的主要原因是,参评作品为重播作品不在评选范围内,申报材料与刊播时不一致,申报作品涉嫌重新制作编辑等。所以今年在《评选办法》中加强对广电作品的审核,要求参评人务必妥善保存广电类参评作品的首发播出栏目原版以及参评作品和所在栏目的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含数字系统编审痕迹),以便对比鉴定。电视作品送评视频必须带有频道标识等在线系统包装信息,如发现有删减,将不予评选。

五、今年在《评选办法》的修改中,进一步明确对编辑的报送要求,这方面都做了哪些规定呢?

答:为落实新闻稿件编发三审制度,明确责任,防范差错,今年在《评选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对编辑的报送要求。例如,在消息类项目修改中,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改为应报1至2名编辑;在新闻摄影项目中,将组照参评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修改为2名编辑;在广播、电视作品主创人员报送中,强调要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在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版面、新闻专题、网页设计等项目中,强调主创人员中包括编辑、记者等相关人员,删除了“不另行申报编辑”表述。通过规范对编辑的报送要求,进一步强化新闻作品的编审程序,加强对作品质量的把关。

六、今年的《评选办法》对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有哪些方面的新规定?

答:为提高自荐(他荐)作品质量,回应新闻界呼声,今年的《评选办法》中,要求自荐(他荐)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且须有两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另行制订办法,对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为避免自荐(他荐)作品一稿多投,占用自荐名额以及高校推荐名额的情况,在自荐办法中,加入“自荐(他荐)作品严禁一稿多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的内容。

七、在今年的《评选办法》中,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参评报送的处罚力度,这方面是如何调整的?

答:今年的《评选办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如发现本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推荐表》等申报材料及刊播信息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以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对上述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自荐(他荐)作品参评的,一经发现有违规情况,将通报批评,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记协任何评奖活动。处罚方式由去年的“推荐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修改为“被通报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并明确提出对自荐(他荐)违规参评的处罚为“自荐(他荐)作品参评的,一经发现有违规情况,将通报批评,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记协任何评奖活动”,以维护中国新闻奖评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