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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2017年度)

2017-02-06 14:54:27 来源: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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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中国新闻奖设29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名单。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报1至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申报作者为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6)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电视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时长超过30分钟的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同一天内在不同时段对同一事件进行的追踪或连续报道。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采访记者、摄像、编辑等,广播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广播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9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网页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单幅作品可申报1名编辑,组照作品可申报2名。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发表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栏目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申报1名编辑。

(5)国际传播奖项: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类别不超出中国新闻奖其他28个项目的规定范围。申报作者、编辑、主创人员按类别参照上述28个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