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记协 > 精彩观点> 正文

“过劳致衰老”呼吁劳动权益保护

2015-11-23 10:42:37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杨朝清
视频加载中...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有些人认为“奇葩工伤”只是一种炒作,算不得工伤,而更多的人则对此举表示肯定,认为即使不算工伤,这样的做法也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加班问题的关注。

从生理层面上看,任何人抗拒外部压力都是有限度的,一旦超过了临界点,不论身体素质如何优秀,都会出现生理上的病态。从心理层面上讲,不论是焦虑心理,还是挫折心理,抑或成就动机,都会累积紧张情绪,加剧身体的负担,最终导致不堪重负。除此以外,“加班致衰老”还有其社会根源。

卓别林主演的电影《摩登时代》,曾让人们认识到了工业时代流水线生产对人的异化。现代社会,效率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讲究效率、追求精准已经成为职场的生存法则。不论是“加班致衰老”,还是“过劳肥”,抑或“过劳死”,用人单位利益最大化的背后,通常都是对劳动者的时间侵占和权利挤压。加之资源和机会分配不均衡,发展的机会也就越来越集中在大中城市,这一方面压缩了上班族的选择空间,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社会竞争。这一切让人们身陷“加班文化”的泥沼之中。人在劳动的过程中丧失了主体性,成为商业和利益至上的附庸,那么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也就无从谈起。

虽然,从法律角度上看,“加班致衰老”、“过劳肥”等都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可是,“举牌求算工伤”作为一种利益诉求,折射出劳动者权利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一个旨在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活得更有尊严”的社会,劳动权益要由表及里,不仅要关注工资、津贴、保险等外在性报酬,也要关注劳动者身心健康、情绪、尊严等内在性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