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崇州一名2岁女孩在小区内被恶狗咬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广大群众对小女孩的遭遇感到分外心疼的同时,更是对狗主人不拴绳遛狗的不负责任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并对类似事件一再发生表示担忧。这起事件所引发的舆论热点或将逐步淡去,但此次事件带来的教训与反思却不能停止。
养狗是个人自由,本身无可厚非,但无论什么品种的狗,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可能会给狗主人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带来卫生环境方面的影响也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控性,一旦将狗带到公共场所,那么养狗就不再只是“一家之事”。在享受养狗所带来的快乐的同时,狗主人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但恰恰因为一些狗主人社会公德意识缺失、责任感不强,导致狗咬人甚至咬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近年来,全社会对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共识越来越强,推动文明养犬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从国家到地方纷纷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文明养犬条例》等在内的法律法规,对养犬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约束性条件,狗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更加清晰,不少地方还明确了禁养犬种,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随着社会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在法律监管和社会监督之下,越来越多的狗主人已经树立起文明养犬意识,自觉履行拴绳遛狗、处理粪便等养犬责任。但令人愤慨的是,总有那么一小撮人,无视法律法规、不顾社会公德,不但不履行养犬责任,对他人的批评也至若惘然,甚至故意纵容犬只吓人、咬人,这类“对狗很亲、对人很横”的言行,归根结底还是法治观念淡薄、文明素质低下、社会公德丢失的体现。养犬先养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养犬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决不能为了满足自身喜好、一己私利,给他人添堵,给社会添乱。
不文明养犬行为令人深恶痛绝,社会舆论抨击不断,之所以还有人明知故犯,甚至出现女童被咬这样令人痛惜的事件,背后的原因不得不令人深思。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够严格,不文明养犬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没有让狗主人产生足够的敬畏。另一方面,对不文明养犬的监督、纠治、曝光等机制还不够健全,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成本不够高。
在女童被咬事件发生后,很多地方已经在举一反三开展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践行“生命至上”理念的责任体现。但这种行动不能只是阶段性的、一阵风式的,对不文明养犬、不按规定登记、违法饲养禁养犬只等行为必须坚持严肃处理,严惩不贷。养犬的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和人身安全,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社会公德的体现。没有公德心,遛狗就容易给他人带来巨大的恐惧心理和安全隐患,养犬终究会酿祸患,养犬人要自觉承担责任,管理好自己的爱犬,涵养文明养犬的道德修养。广大群众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不文明养犬等行为大胆制止、果断举报,共同维护文明安宁的公共环境。(振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