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 集美文明网 > 文明观察 > 正文

“公众号”需要承担公共责任

2021-01-27 10:52:55  作者: 郭元鹏  来源: 四川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国家网信办1月22日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月22日起施行,重点强调打击虚假信息、虚假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打击虚假流量问题方面,新规定指出,“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1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新规最大的亮点是,“公众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眼下是一个“公众号”蓬勃发展的时代。按说“公众号”发展,是文化繁荣、技术进步、舆论包容的体现,对于信息的传播,对于文化的交流,对于诉求的表达,都是有好处的。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十分尴尬的现实问题:目前部分“公众号”信息内容低俗庸俗、恶意炒作、情绪宣泄、恶意攻击、抄袭剽窃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网络生态,破坏网络文明。

这类问题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露无遗。一些“公众号”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随意散布他人隐等,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一些“公众号”信息服务在信息流、算法推荐、群圈分享、平台分发等网络传播新技术新应用驱动下,加速呈现专业化生产、组织化传播、商业化运营等新特征,同时,网络水军、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盗版侵权等顽疾毒瘤屡治不绝。

个别“公众号”成为谣言传播的载体,成为虚假信息的载体,成为道听途说的载体,成为恶意攻击的载体,还有人为了制造所谓的舆论热点,不惜花钱买流量、买点击率,人为地推向头条,这些都是不该发生的。“公众号”需要承担公共责任,既然叫“公众号”,就不是“私人领地”。

“公众号”在发布信息时必须坚持真实底线,而不是为了流量道听途说、添枝加叶,甚至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对于公众而言,也需要养成多看正规消息的习惯,重要的信息多看正规媒体的消息,不当谣言和虚假信息的“跟班”。所有平台都要引导“公众号”生产运营者大力生产向上向善、求真求美的优质信息内容。

“公众号”是让公众看的号,因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公众号”的公共责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