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围城”不是耸人听闻。工业越发达,产生的垃圾也就越多,几十年的发展,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垃圾的制造者。如果郑州市两个多月不处理,市民产生的垃圾就可以堆出一座421米高的上海金茂大厦。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城市也一样。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升,越是精细化的生活,就越能制造垃圾。如果再不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围城”只是早晚的事。所以,垃圾分类势在必行,提速垃圾分类,也需要一定的强制措施。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必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城市是市民共同的家园,能够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城市,需要与此相适应的市民素养。在我国,城市的历史虽然有几千年,但大规模的城市化却发生在最近几十年。大量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新市民,以及一些虽然居住在城市,却保持着小农生活方式的市民,亟需提升市民素养,养成城市生活习惯。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具有组织优势,可以起到宣传、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志愿者队伍深入街道、社区,广发发动、监督,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技术支持体系,带动全体市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 推行垃圾分类,强制措施必不可少。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样的理念要落实到行动上还有很长的距离。追求安逸和方便,是人类固有的惰性使然,一些人连个人生活质量都得过且过,就更别指望他们优先考虑公共利益,所以必须有强制措施来规范人们对待垃圾的态度。 垃圾分类不仅是一次全民参与的生活实践,也是一场国民素养提升的宏大工程。对做得好的个人和集体,政府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而对那些认识模糊、行动迟缓、执行不力者,唯有强制措施才能推动和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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